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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成:巴丹群岛是两岸南海合作的巨大机会 | |
http://www.CRNTT.com 2016-08-21 00:17:12 |
南海U形线的真实法律属性 傅崐成分析首先分析了南海U型线的特点和法律属性。他表示,1947年“中华民国”政府在南京公布的南海U形线,其实是一条非常温和、理性的海洋未定国界线。从这条海洋U形线的划定的时间点、它的划法、位置与当时的法律环境来看,它的法律属性其实已经非常清楚无疑。 要理解南海U型线的法律属性,首先要了解它的特点。傅崐成指出,南海U形线有下面几个特点:一是,1947年它被划成11条不连续的断续线。(1952年以后被划为9段。2014年又在湖南地图出版社新出版的中国竖式地图中,被划为10段。)二是,每一条段线都是按照陆地疆界线的画法,精致地画成——(•)——(•)——(•)——。三是,每一条段线的位置都画在我们的小岛礁和邻国的大陆或大岛的中间位置。四是,在东南部分的某一段线上,还画出了一条分叉线,将菲律宾与东马来西亚之间的海域也分开了。五是,在最东北部分的段线,已经超出了南海的范围,进入了太平洋海域。 基于以上特点,傅崐成认为,第一,它是一条海上的国界线,显然企图将我们与邻国重叠的海域,划分出海洋疆界。对此,其实世界各国过去一直都没有任何反对——直到1969年以后。 第二,它的内部水域只能被认定是一种“特殊的”“历史性水域”。重点是,由于中国人民从未在此以水域主张“内水”的地位,因此,它和一般其他国家主张的历史性(内水)水域,还有一定的差异。但是国际法上从未有任何关于历史性水域的定义规定。我们并不需要盲目跟随其他国家的做法。而且,我们的确不曾在此一水域,因主张内水地位,因而排除其他国家船舶的航行自由。所以它和一般主张的历史性水域或历史性海湾不太一样,适宜被称为一个“特殊的”历史性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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