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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学答中评:香港应高度重视二十三条立法

http://www.CRNTT.com   2017-12-17 00:18:34  


 
  邹平学对中评社表示,20年来,二十三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这是香港对《基本法》实施中存在的很大不足。他认为,在这个问题上,香港社会要有共识,要认识到二十三条立法拖下去,对“一国两制”不利,对香港的繁荣稳定不利,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也不利。
 
  日前,李飞主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二十周年《基本法》研讨会中表示,“香港《基本法》已经实施廿年,至今为止,第二十三条立法未得到全面落实,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全面准确落实,这是责无旁贷。”中央近期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二十三条立法的必要性,那么,这是否代表中央有意加快二十三条在香港立法?
 
  对此邹平学认为,在没有完成二十三条立法的情况下,中央什么时候提出这个问题都是应当的。他谈到,法定的义务没有完成,在没完成前,中央当然负有责任,也有权力进行督促。至于香港社会什么时候启动二十三条立法,需要有一个进行深入研究和审慎评估的过程。
 
  “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可以过度解读的信号。香港回归20周年之际,这项法律没有完成,这本身也是我们在总结和反思20年里《基本法》实施所面临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在这个时候,我们既要讲取得的巨大成绩,也要讲存在的突出问题。”邹平学对中评社表示,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到,特别行政区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要把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与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
 
  邹平学认为,中央有关机构负责人在不同场合提出二十三条立法,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但是这也说明香港社会必须认识到:第一,二十三条立法拖延至今不宜再拖;第二,要尽可能地凝聚共识,因为这部法律迟迟不能完成,对香港,对国家,对“一国两制”不走样、不变形都是不利的。所以,从全面准确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这个角度看,香港二十三条立法在未完成前,中央提出要求希望能尽快完成,是完全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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