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港澳论语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 
中评智库:台湾大学会被推向“烂大学”吗?

http://www.CRNTT.com   2018-06-21 00:27:47  


 
  前波士顿大学校长萧拔说得更是犀利、尖锐:

  “学生不应该有选举校长的权力,因为他们没有判断校长资格的能力。如果他们有这种能力,他们的父母就不该花钱送他们上大学”;

  “各院院长不应该有选举校长的权力,因为他们要的是弱得不能再弱的校长”;

  “教授不应该有选举校长的权力,他们要的也是最弱的校长。”

  伯克和萧拔的话显然尖刻难听,但冷静考量,还是很有道理的。术业有专攻,学问好的教授,不一定就是优秀的校长,也不一定就能判断校长的优劣;同样的,不一定学问好的教授,就能选举出优秀的校长。本校教授们对校长遴选无投票权,校长就任后办理校务可较少受束缚。而校长听命于教授意见,反而削弱了校长管理的自主性。台大的教授、学生在这场校长遴选风波中,以一种“民主化”的诉求,反而忽略了遴选委员会的议事制度和权威性,会使得大学校长遴选失去独立性和严肃性,使校长遴选和遴选委员会成为儿戏。

  遴选委员会称:“依遴选办法及遴选要点规定,校长遴选系由遴委会办理,并非由校务会议办理校长遴选。本校校长遴选作业,均已依上开法规办理,完成投票作业而产生校长当选人,并依规定予以公告,且报请“教育部”聘任中。”

   然而,35位台大校务代表连署申请召开临时校务会议,认为校务会议才是现阶段最有可能解决争议的方法,希望“教育部”在校务会议解决争议之前,不应核定遴选结果,而这些校务代表的做法,也是根本不尊重校长遴选委员会和校长遴选办法的。

  令人遗憾的是,“教育部”也没有旗帜鲜明地支持遴选委。“教育部”次长林腾蛟虽然指出“校长遴选委员会”、“校务会议”都是依“大学法”与相关办法的规定组成、运作的。但又说:“教育部”能否解散(遴选委),过去没有这样的案例,法律依据还须厘清。言外之意,或许会解散、或许不会解散,闪烁其词。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