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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小衡:“让利”思路下的ECFA

http://www.CRNTT.com   2010-04-04 00:10:13  


 
  商签ECFA能使台湾更有效进入三个巨大的发展空间

  当前台湾经济同时面对三个巨大的发展空间:经济的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大陆经济的快速发展,这是台湾经济未来发展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做好两岸经济领域的制度安排是台湾经济“永续发展”全方位拓展这三个发展空间的基础与捷径。

  那如何面对三个经济发展空间,做好制度性安排?海峡两岸以及国际学术界先后出现过两次大讨论。第一次是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中期。当时提出的各种模式包括“中国圈”、“中国经济圈”、“大中华共同市场”、“中华经济协作系统”等。这些模式一般都把大陆、台、港、澳均包括在内。这些模式名称不同,但都有共同的经济目标,希望加强各方的经济互补合作,优化参与各方的要素组合,共同参与国际竞争。这次讨论的结果导致台湾90年代中期推出了“亚太营运中心”的规划,这个规划提出要推动与大陆经济密切合作,提出以大陆为台湾经济的发展“腹地”,但最后该计划由于意识形态原因放弃了建立与大陆更为紧密的经济合作而夭折。

  第二次讨论是1990年代末期以来。1990年代中后期,受台湾当局实行“戒急用忍”大陆经贸政策以及岛内政局变化等因素影响,关于两岸经济合作制度性安排的探讨一度陷入低潮。但自1990年代末期开始,有关探讨再度热了起来。其背景和原因,一是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二是两岸先后加入WTO,给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带来机遇,也为两岸经济进行制度化安排提供了条件;三是两岸经贸关系经过20年左右的发展,无论贸易或台商到大陆投资已达到相当规模,处于结构性变化阶段,有必要进行某种制度性安排。不过最重要的背景则是自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大陆经济开始走向东亚乃至国际经济前台,成为推动东亚及世界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力量之一,从而使两岸经济的制度性安排变得不仅仅是大陆方面一厢情愿。2008年马政府当政后,寻求两岸经济合作的突破成为其执政的重要目标。

  近年所提出的各种两岸经济合作制度性安排,从名称上看包括“中国自由贸易区”、“两岸共同市场”、“两岸自由贸易区”、“两岸更紧密经贸关系(CEPA)”等。从成员范围看,虽然也有合作模式把港澳并入考虑,但有不少则是集中考虑两岸经济合作问题。从内容框架看,开始从宏观探讨向具体化方向发展。通过这些讨论,两岸经济合作的思路已相当清晰,走向也已明白,即两岸签署ECFA是两岸经济合作机制进程中的一个环节或一种形式。签署ECFA将能有效整合两岸资源达成资源最佳配置、进一步开拓全球市场,同时也有助于合作实践中增进两岸互信,从而为共同探讨台湾参与亚太区域整合的可行途径扫清障碍。当然,商签ECFA最为直接的效应是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创造了历史性的机遇。在1月26日两岸两会有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定(ECFA)第一次专家工作商谈中,双方就同意协定的基本内容涵盖两岸间主要的经济活动,包括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原产地规则、早期收获计划、贸易救济、争端解决、投资和经济合作等,显示了ECFA将为两岸深化合作提供十分光明的前景。可以肯定,随着ECFA的签署和实施,台湾经济将会在全球、区域和大陆找寻到更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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