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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改方案 进步还是倒退

http://www.CRNTT.com   2010-05-10 10:33:02  


刻意曲解法律的人,不可能尊重法治。
  中评社香港5月10日讯/“反对派中的不少人是大状,照理不应被质疑作为法律人应有的职业质素。但当他们把本是“法不禁止皆自由”的公民私权利原则错误地搬到国家公权力领域,绝口不提“法无授权不得行”的公权运行原则,为五位“公社党”议员辞职搞“公投”的非法行为辩护时;当他们不是务实地把本次政改方案与现时办法相比较,而是断章取义地比较本次政改与05年方案时,人们终于明白了:他们已不是一群忠于法治理念、尊重客观事实的法律人,而是一群为反对而反对、把政治考量置于良知之上的政客。”《文汇报》今天登出铁犁的文章“2012年政改方案是进步还是倒退?”文章内容如下:

  问:对于2012年政改方案,建制派说它增加了民主成分,反对派说它是“烂方案”,内容倒退。请问贵报,这个问题该怎样理解?

  读者:吴青

  答:在最近关于2012年政改方案的几家民调中,支持这一方案的都超过了五成以上。而反对派对此视而不见,还说本次方案倒退,是因为他们在以下两个方面犯了错误:

  第一,反对派评判本次政改方案的标准是错误的。

  建制派称2012年政改方案进步,是比照现时的选举方法而言的;而反对派称2012年政改方案倒退,是比照其理想的方案而言的。那么,我们究竟应该以哪一个标准来评判本次政改方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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