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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自首:创意“有才”更有警示意味 | |
http://www.CRNTT.com 2010-11-23 14:11:59 |
回归本案,如果童贻鸿扔砖致人重伤,那么他确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但童贻鸿扔砖头是因为什么?当天,三十多人跟随一辆破拆机来到其住宅楼下,他们未表明身份,直接撕开童家的铁丝网,将破拆机开到楼边,打算强拆。未经主人允许,闯入他人住宅,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未签订补偿协议,单方面欲拆毁他人的房产,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明知屋里有人居住,却枉顾他人生命安全,还要动用大型破拆机拆房,涉嫌间接故意杀人……面对威胁,童贻鸿才扔的砖头。当地警方追究童贻鸿罪行的同时,也应该追究拆迁方涉嫌的上述犯罪,才能昭示法律的公平和严肃,才能打捞起司法公信。 (作者沈彬 法律工作者) 拆迁户赴京“自首”隐喻的时代情绪 2010/11/22 0:56:38 红网 武汉洪山区村民童贻鸿称,因18日遭遇强拆,自己扔砖头驱赶,被警方指“造成一人重伤”。因不信任当地警方,童贻鸿20日来到北京自首。目前武汉关山派出所已派人进京与朝阳警方接触。(《新京报》11月21日) “第一次坐飞机,花了1090元”的童贻鸿,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进京“自首”,他的焦灼与惊恐,甚至已经不允许他选择其他交通工具赴京。尽快远离武汉洪山区警方的视线,尽快赶到北京“自首”的想法,在彼时彼刻,完全占据了他的内心。 “把一个人砸的昏迷不醒,在医院躺着快死了。”——警方带来的噩耗,“震惊”了童贻鸿,他不相信这是真的,“如果真有人受这么重的伤,我应该看见,而且警方当天就该来找我。”这种自圆其说的逻辑推理,似乎足以让童贻鸿觉得其中“有鬼”。他本可以亲自去医院证明或者证伪警方的传话,但从他不这么做而是坐飞机直奔北京“自首”的情况看,他已经没有勇气去验证警方的说辞了,如临“陷阱”式的恐惧心理紧紧攫住了他的心智。 童贻鸿显然也并非真的想去北京“自首”,他只是要寻求某种庇护而已,他似乎认为自己的人身自由与安全正受到风险莫测地威胁。抑或说,即使他真的砸伤了人,他也宁愿接受北京警方而非武汉洪山区警方的处理。他说不出什么义正词严的理由,甚至他也不无可能误会武汉警方办案的公正性,但他就是本能的不想也不愿接受当地警方的调查和处置。“不想也不愿”,理由够充分了吗?不够吗? 一个时代的世道人心,或许就潜藏于这些小人物的不合情理的行为中。对于“钉子户”童贻鸿而言,他有理由怀疑当地警方办案的公正性,他也有理由认为自己正被某种“阴谋”笼罩着,他更有理由匆匆忙忙地从武汉直飞北京“自首”,我们认为的这些“不合情理”的地方,站在他的角度,却是最合情合理的。因为他正在跟开发商的拆迁队作对,他成了惊弓之鸟,必须想办法保护自己。除了自己,他无依无靠。 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武汉洪山区警方与开发商是一丘之貉。童贻鸿到底有没有因为抛掷砖头而致人“重伤”,现在我们也不能妄加判断。我们唯一知道的是,在武汉警方与拆迁户童贻鸿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鸿沟。不信任和受迫害的情绪,填满了整个鸿沟,童贻鸿挥之不去的怀疑、焦虑和不合作,照鉴了武汉警方掩饰不住地难堪和尴尬。 没有人会否认,童贻鸿毅然决然赴京“自首”,不啻一记重重的耳光打在武汉洪山区警方的脸上,而且不仅如此,此举也意味着他对全武汉的警方都投了不信任票。一个公民,即使一个拆迁户,作如是想,或许也是不无粗暴和极端的,但,该反省的,唯独不应是这个被骇惧所裹挟的拆迁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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