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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门”岂能秘密地关闭

http://www.CRNTT.com   2010-12-21 13:41:00  


 
殷国安:公众事件中,沉默不是金是粪土
 
  中国经济网 2010年12月21日08:14

  从满足公众权利的角度看,“李刚门”早已成了一个公共事件,就应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众将据该案件来评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正义要以公众看得见的形式实现。否则公众只能认为此案不敢彻底公布,必然是权力吞噬了正义。从维护政府权威和形象的角度看,及时公开全部事实是政府的责任。河北省省长陈全国曾经表示,对于河北大学校内的醉酒交通肇事案要“依法严肃处理”,李刚身份不会影响撞人案裁决,目前省委已经专门成立了工作组进驻河北大学处理此事。因此,河北省政府应该“言必信,行必果”,把全部查处情况向公众公布。

  如果政府不能彻底公布“李刚门”的查处情况,人们只能认为查处“有鬼”,见不得阳光。或者政府真的担心现行的查处一旦公开,会引起新一轮的舆论不满,难以应对?如果确实包庇了“李刚”,靠隐瞒终究不是最后的办法;如果确实是秉公办理,即使舆论会因为情绪引发不满,终究还是会回到正确的轨道上的。据目前网上流传的说法,死者家人迫于压力和李刚达成和解,并就民事赔偿30万(一说46万),李一帆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这些说法是否真实,需要一个答案;最后的处置是什么法律依据,也需要一个解释,所有的人最终还是要回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待公众的质疑,政府无权选择沉默,这里的沉默不是金,而是粪土。

  “李刚门”需要水落石出,不仅是本案需要有一个答案,包括“五套房”问题和河北大学的“封口令”问题,甚至到央视道歉的问题,都需要有一个交代,需要真相大白。据说“五套房”已经证明不是真的,但是却没有官方的发布,这是不对的。

  拨开层层浮云,让正义的阳光照射到每一个角落。难道“李刚门”可以成为“秘史”永远“尘封”,若干年后才来“解密”,或者留给河北的考古学家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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