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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四千万别见我”,是耶?非耶? | |
http://www.CRNTT.com 2011-04-07 09:32:58 |
不妨换一个角度解读:提“创富”值得肯定 在一个拜金社会,人们的价值观取向却往往呈现出二元化——一是掌握权力,进行社会资源的分配;二是掌握财富,做大社会蛋糕。董藩的言论中,至始至终都强调合理合法创富,从这个角度讲,没有以“权力”,而是以“创富”为成功标志的言论的确也有可取之处。 中国人创造财富的能力仅为美国人的1/16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最近披露,在劳动生产率方面,我国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不少新兴经济体。2008年,我国每个就业者创造的GDP为5855美元,仅相当于美国的5.9%,日本的7.7%,俄罗斯的24.8% 。换句话说就是,在创造财富能力方面,一个美国人“顶”我们16个人,一个日本人“顶”我们13个,一个俄国人也“顶”我们4个。 所以,当然需要鼓励中国人创造财富。 创造财富本身就是为人民服务、推动社会进步 经济学家茅于轼曾经说过,对于青年学子来说,第一位的,不是空谈大抱负,也不是只想做大事,而是赚钱,自己先养活自己。遵循市场规律,大大方方赚钱就是为人民服务。 一个人在市场规律下赚钱、为自己创造财富的同时,其实也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尤其是一个企业家,能够为社会创造的财富更巨大,带来许多就业机会、帮助低收入人群、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甚至创造财富的活动中,能够有新的科技发明,创造价值,客观上甚至推动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积极的创富心态,实际上能够让这个社会充满活力,也能够推动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 事实上,改革开发三十多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创富而不是去当官,谋划权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公民权利的一种进步。当社会的精英们不需要通过去掠夺或者占有社会资源,或者通过攥取权力,而通过经商创富来确保和实现权利的时候,其实是有进步的。 当然,所有这些都是在创富活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如果遍地都是权力寻租,如果充斥着灰色收入,当然就没有了创富的环境。 董藩言论的失当之处:没有多元化财富观,尊重每个个体自由选择的权利 实际上,从单一的崇拜权力,走向二元的“权力和财富”,已然是一种进步。但是,在一个成熟的社会,价值观应该是多元的,尊重每个人的选择。譬如,董藩的学生就可以选择回到一个小城市,做一份薪水不是很多的工作,安安稳稳过日子。但是他仍然为自己的选择骄傲,因为就喜欢过甘之如饴的平淡生活,呼吸比大城市新鲜百倍的小城空气。而董藩也好,还是这位学生的同学、家人、朋友也好,也都认同和尊重这样的选择,一样认为这样的人生是成功的。当一个社会尊重了个人选择的自由,尊重了多元化的财富观、价值观,才是个人权利得到真正尊重的时候。具体,可以参见这篇讲述美国社会财富观的《财富相对论》。 “我们太过关注的是财富积累的神话,而较少触及关于财富文化、财富伦理以及财富责任这样的话题。偏执一端的后果是,神话造出来了,文化消弭了,伦理湮灭了,责任失落了。”(学者杨冰如) 来源:2011-04-07腾讯评论今日话题 原题:“没四千万别见我”是与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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