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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充斥太多危机 | |
http://www.CRNTT.com 2011-08-15 09:53:19 |
其他声音 “养儿不‘亏’了,不用防儿媳” “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各种声音在微博上“炸”开了。记者从中发现,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可能使婚姻价值观、女性择偶观、生育观发生“悄悄”的变化。 对女孩们来说——— 嫁有房男不如找潜力股 “父母一直希望我找个家庭条件好的男朋友,结婚时由男方父母出钱买房、买车,这样我就不用当房奴吃苦受累,所以帮我安排的相亲对象都是富家子。”女孩小蓉告诉记者,“之前我觉得父母言之有理,但现在感觉不一样了。嫁个富二代,如果感情不好,离婚后自己也分不到多少家产,没准还逼得女人连提出离婚的勇气都没有。这样看来,我还不如找个情投意合的男人,只要他是个有才的潜力股,我们一起奋斗、买房,这样过着才踏实。” 对丈母娘来说——— 出钱装修不如给女儿买车 针对新的司法解释,有人给各位女性出主意:结婚的时候要求男方把房产过户或房产证上双方共同署名。 按目前的流行做法是:男方出房,女方出装修。但昨天,记者听到不只一个人说:出装修的钱,还不如给女儿买辆车子呢,这也是婚前财产啊!万一小夫妻日后有问题,装修又带不走,又不算房款,实在不划算。而记者了解到,持这种想法的“丈母娘”不在少数。 对公婆们来说——— 养儿不“亏”了不用防儿媳 在现实生活中流行这样一种说法,生女孩是“招商银行”,生男孩是“建设银行”:因为按照传统习惯,结婚时男方要做好很多准备,比如买房买车等等。这种传统让许多城市父母不堪重负,因为一旦生个儿子,就意味着要节衣缩食,而且现在的小夫妻都比较“想得开”,稍有不和就闹离婚,老两口一辈子的积蓄搞不好就被儿媳“分”走了。 不过,这种观点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可能有所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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