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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阳光法案在望 | |
http://www.CRNTT.com 2011-12-27 10:53:24 |
曾几何时,因为澳门巨贪欧文龙案,澳门的年轻人在网络社区篡改了这一句香港公益广告词:“澳门,胜在有ICAC(香港廉政公署)”。因为澳门巨贪欧文龙案发,并非因为澳门的反腐系统有所察觉,而是因为香港廉政公署调查几个有巨额洗黑钱嫌疑的银行户口,户主名字中有澳门特色的拼写方式“AO”,把廉署的视线引向澳门(欧文龙以及其他涉案人员涉嫌以迂回而严密的银行账户网清洗贿款)。 港澳皆在20世纪末主权回归,但管制水平不一的英、葡殖民者,为这两个地方留下不同的政治遗产。殖民统治期间,公务员华人比例低,华人参政机会少,政治人物的社会代表性差,公务员贪腐成风。尽管在主权回归之后,澳人治澳,黑道式微,治安转好,基层公务员的受贿现象也逐渐稀少,但在欧文龙事件之前,澳门廉政公署在民众心目中,仍是“打苍蝇不打老虎”的角色。 以2006年廉政公署的年报“反贪工作”章节为例,2006年审结定罪的案件8宗,涉及46人,涉案人员多为基层警员、政府一般职员、地盘工人、店主、赌场发牌员一类层次,最高职位的只是一位海关高级关员。这与香港廉政公署甫一成立即对准贪污集团的最上层、最核心人物的历史迥然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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