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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明:文革是空前大内乱必须彻底否定!

http://www.CRNTT.com   2012-02-11 10:03:09  


 
二、“文化大革命”的理论、方针和方法都是错误的

  “文化大革命”是有理论指导的运动,这就是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我们要否定“文化大革命”,就必须彻底否定这种错误理论。

  有的同志提出这样的疑问:我们批判了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难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就不需要继续革命了吗?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当然要继续进行各方面的革命斗争,一直到共产主义的实现。但这是广义上的革命,而不是本来意义上讲的夺取政权的革命。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恰恰相反,它是以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错误分析为依据,以开展“全面阶级斗争”、进行“全面夺权”、实行“全面专政”为其核心内容的。这种“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左”倾错误理论,既违反马克思主义原理,又不符合中国实际。照了去做,只能破坏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

  我们否定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是不是也要同时否定马克思主义的不断革命论呢?不是的。马克思、列宁所论述的不断革命论,主要是讲无产阶级应当参加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斗争,但不能只停留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而是要使革命不停顿地向前发展,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这当然也包含有无产阶级在取得民主革命胜利之后要把革命继续推向前进的思想。而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它的涵义是完全不同的,因此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

  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方针,最主要的是对革命对象和动力的规定。“文化大革命”的“对象”是谁呢?“十六条”规定:“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但什么样人是“走资派”,从来没有明确规定过。十年的实践证明,这是一个虚构的革命对象。实际上是把斗争的矛头指向党内,把党政各级领导干部当成了革命对象,这就从根本上颠倒了敌我。“文化大革命”的“动力”是什么呢?《十六条》规定,“文化大革命”的依靠力量是革命“左”派,是那种“革命青少年成了勇敢的闯将”。结果往往是造反最早,闹得最凶,打砸抢最厉害的、最野蛮的那些人被戴上了“左派”的桂冠。革命的对象和动力都搞错了,结果就不是“乱了敌人”,而只能是乱了自己,造成一场空前的大内乱。

  “文化大革命”的方法,概括起来叫做“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这种方法曾经被误认为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多年的实践证明“四大”不利于安定团结,不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只能造成混乱。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这个四大的做法,作为一个整体来看,从来没有产生积极的作用。”(《邓小平文选》第221页)

  综上所述,应该说“文化大革命”本身没有任何值得肯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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