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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振快:评韩德强打人 毛泽东功过已有结论 | |
http://www.CRNTT.com 2012-09-27 14:36:45 |
北航教师韩德强9.18游行中两次搧一位八十多岁老人耳光之事,舆论多从法律、道德、人性等角度去评论。然而,法律、道德、人性在韩德强看来无足轻重,因为他理直气壮地表示:“犯了法的,我认罪伏法,但绝不认错。”所以,关键的问题是其到底有没有错? 韩德强认为老人该打,理由是老人“骂主席”,而“你骂主席,你就是个汉奸!你就是日本人的内应!”他强调的是“主席”不能“骂”。基于其在其他场合也有因相似原因准备动手打人的行动,其实质是认为不该批评“主席”,或者说,“主席”不能批评。 此次游行因钓鱼岛而起,而在中国对钓鱼岛拥有主权的声音中,以从历史和法理两方面的论证最为有力。实际上,无论是什么争议,公正的评判标准也无非是历史事实和法理学理。那么,从历史和法理来看老人“骂主席”,结论会是什么样的呢? 先说历史。 “主席”,就是毛泽东。从历史角度应该怎么看待毛泽东?这个问题,最权威的答案是《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该《决议》在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获得一致通过,被认为是对建国以来有争议的党内历史问题做出结论,起到统一全党思想的作用。 建国以来党内争议最大的问题,就是对毛泽东个人的评价。而《决议》对此做出了评判,起到了止纷定争的作用。《决议》并没有说毛泽东都是正确的,是不能批评的。恰恰相反,《决议》中指出了毛泽东的许多“错误”,认为他应该为这些错误“负主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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