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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越上诉无用 南海系中国核心利益 | |
http://www.CRNTT.com 2014-06-06 09:16:24 |
南海问题一直是许多国家心头“理不顺”的症结,目前,中、越、菲三国之间因此而生的矛盾已经一发不可收拾。在继菲律宾三月份将南海纠纷诉诸国际法庭后,越南近期也表示,可能将联合菲律宾就南海领土争端对中国发起司法诉讼。位于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也一度要求中国提交书面回应以证明中国合法拥有南海主权。对此,中国政府已经拒绝,外交部发言人也多次表示,“中方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有关仲裁的立场没有改变。” 其实,现在很多人对中国拒绝回应菲律宾提起的仲裁的原因不甚清楚。不过,如果详细瞭解一下中国在海洋法公约上的权利和中国历史,就不难判断,中方现在为何态度如此强硬。 首先,按照国际法,特别是海洋法中“陆地统治海洋”的原则,确定领土归属是海洋划界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不论菲方对其诉状如何包装,它提出的仲裁事项实质上是两国在南海部分海域的海洋划界问题,而这也必然涉及相关岛礁主权归属。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特别规定,缔约国可以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声明的方式,排除强制仲裁程式适用于领土归属、海洋划界、历史性所有权、军事利益等海洋争端。2006年8月25日,中国作为签署公约的首批国家之一,依据此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书面声明,对于《公约》第298条第1款(a)、(b)和(c)项所述的任何争端,即涉及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军事活动等争端,中国政府不接受《公约》第15部分第2节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 也就是说,即使菲律宾、越南均上诉,仲裁法庭也会通过程式审议发现,它们所提诉讼并不在其仲裁范围之内。另外,中国这一排除性声明是合法的、公开的、有效的,理应受到尊重。所以,依仲裁规则,仲裁法庭应该会很快宣布不予受理此项诉讼。这样一来,中国拒绝回应的理由就非常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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