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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战略定位

http://www.CRNTT.com   2014-06-10 09:07:09  


 
  因此,不仅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获得了全新的定位,而且财税体制的功能和作用在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之后也将获得极大的提升和拓展。这些都是为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而做的准备。这意味着,与以往主要聚焦于经济体制改革而定位财税体制改革的思维有所不同,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对接与匹配的。

  进一步看,能够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财政和财税体制,也应当是基于全新的理念和思维建立起来的。也就是说,从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出发,从财税体制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发挥更大作用出发,构建顺应历史规律、切合时代潮流、代表发展方向的现代财政制度,应当也必须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立足点。因此,《决定》在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目标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相对接的同时,第一次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标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

  用心体会现代财政制度中“现代”二字所蕴含的深刻含义,并注意到现代财政制度与现代国家治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难理出如下逻辑线索: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坚实而强大的国家财政,构筑坚实而强大的财政基础和财政支柱要依托于科学的财税体制,科学的财税体制又要建立在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上。于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科学的财税体制” →“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便成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十分明确而清晰的“路线图”。

  说到这里,可以对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作如下表述: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财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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