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思想者论坛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红色通缉令改变不了亚努科维奇的命运

http://www.CRNTT.com   2015-01-16 12:15:01  


乌前总统亚努科维奇
  中评社北京1月16日讯/一纸通缉令使得乌克兰危机再次进入国际舆论的视野。1月12日,应乌克兰当局的请求,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向成员国通缉乌克兰前总统亚努科维奇,涉嫌罪名是侵占罪和金融违法行为。 

  在去年2月乌克兰危机期间,亚努科维奇被罢免,随后逃亡,获得俄罗斯收留和庇护。同年3月,乌克兰新政府要求国际刑警组织通缉亚努科维奇。经过9个月的考虑,国际刑警组织最终签发了这道“迟到”的“红色通缉令”。 

  “红色通缉令”的正式名称叫“红色通报”,是国际刑警组织根据该组织成员国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向成员国通报相关申请,提请成员国搜寻被通缉者的下落并将其羁押、逮捕或限制其活动,以便将其引渡、移交或采取类似的合法行动。国际刑警组织向成员国发布的通报一般有7种,涉及不同的请求协助事项,分别以7种颜色标识,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红色通报”,即“红色通缉令”,适用于重大而紧迫的案件,是最接近“逮捕证”性质的一种文书。 

  但在目前情况下,国际刑警组织的一纸通缉令并不能改变亚努科维奇的命运。 

  首先,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并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力。“红色通缉令”是中文的通俗叫法,其正式名称“红色通报”则一语道破了其主要作用是“通报”“通告”,仅仅是把相关信息“公告”给成员国。况且,国际刑警组织本身并不是政府间国际机构,而是促进政府间相互协助的非政府组织。至于成员国是否据此采取行动、采取什么样的行动,特别是会不会将通缉对象引渡、遣返给请求方,则主要取决于有关成员国的判断。从国际法角度讲,俄罗斯如选择对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置之不理,并不违反国际法。 


【 第1页 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