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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市场改革为“中国卡”发展奠定基础

http://www.CRNTT.com   2015-04-28 08:05:31  


  中评社北京4月28日电/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使得零售支付体系中的清算市场改革终于拉开序幕。

  银行卡清算市场加快开放

  中国证券报发表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杨涛文章表示,根据《决定》的内容来看,体现出了几方面特点。一是国际惯例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就全球来看,在银行卡清算环节都体现出适度、有限竞争的特点,一方面在发展演变过程中,各国都逐渐形成不同规模的银行卡清算组织,另一方面在激烈的长期市场竞争中,加上规模经济和服务效率的影响,只有VISA、万事达等极少数卡组织占据了主要市场份额。就中国来看,从过去的单一卡组织,到放开市场准入,充分体现了清算市场的开放与竞争。而考虑到银行卡清算市场的特殊性,加上我们需在较短时间内跨越欧美国家几十年的市场探索,因此有必要进行相对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以此避免出现大量低效和无序竞争。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与维护金融稳定相结合。《决定》出台的目的,也是基于社会各方对于银行卡及其清算服务越来越多样化的需求,以制度创新带动市场结构创新,进而通过推动有序竞争与行业生态建设,促进整个银行卡产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同时,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各国都开始高度关注各类支付清算金融基础设施的风险控制问题。银行卡清算涉及诸多主体的利益,也是最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之一,对于金融乃至经济社会稳定都有复杂影响,因此其创新必须以稳定为出发点和前提,努力实现效率与风险的平衡。

  三是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相结合。虽然在2008年金融危机考验的“后WTO时代”,全球贸易与金融保护主义不断抬头,但是对致力于在经济金融全球化中承担更大职责的中国来说,合理的对外开放仍然是重要的国家战略。《决定》对于外资卡组织提供了进入的通道,正体现出中国以对外开放来维护公平竞争,并鼓励外资卡组织为中国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提供更高质量的国际化服务。此外,在支付体系的工具与交易层面,中国对民营企业的开放程度可谓全球领先。在清算环节也有许多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了特定环境下的探索。由此,《决定》不仅可以在更多的支付清算环节落实对内开放的原则,而且有助于引导和规范已有的、民营资本对银行卡清算领域的介入。

  四是准入管理与业务管理相结合。对于银行卡清算市场来说,放开准入是第一步,使得现有卡组织、外资卡组织、有志于组建卡组织的银行或企业等,都能在同等原则下开展新的竞争。《决定》对于具体申请程序已做了详细描述,使得这一改革的时间表更加清晰可期。另外,卡组织往往属于“系统重要性机构”或“系统重要性金融基础设施”,其业务运行都是各国监管的重点。还有,卡组织通常掌握大量的支付交易信息,也关系到国家战略利益或持卡人信息保护。因此,《决定》提出了业务管理的要求,旨在构建准入之后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也反映了这项改革的制度完整性和连续性。

  完善清算市场准入运营的游戏规则

  文章分析,银行卡清算市场的放开,对于不同主体带来的影响是有差异的。

  首先,各方最为关注的是对银联的影响。对在特定历史时期对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银联来说,当前也到了“二次创业”的时期。无论是外资卡组织进入,还是出现新的内资卡组织,在目前整个银行卡收费模式既定的情况下,可能会分掉银联一部分市场份额。但是长远来看,则或许会化危机为动力。一是在竞争作用下,银行卡清算服务乃至整个银行卡产业可能形成更好的发展生态,最终导致技术引领的交易和清算环节创新不断涌现,使得整个市场“蛋糕”不断做大;二是依托于多年的国内深耕和品牌影响力,银联在市场化转型和二次创业的动力下,可能在依托平台提供多元化增值服务、拓宽盈利模式方面,做出更大文章;三是银行卡清算市场的“引进来”和“走出去”是同步的,也代表了中国支付清算市场基础设施的国际化趋势,这样银联借助近年来在国外的品牌和渠道建设成绩,依托“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也很有可能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更大的业务拓展,同步服务于中国金融市场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其次,对于多数没有跨行转接清算能力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可能这是一个被动的改革。当然如果有多个卡组织,第三方支付机构会有更多的业务合作空间和模式创新。对于支付宝等行业领先的、实际上已经进行了分布式清算模式尝试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这确实是一个正面的信息。在中国独特的发展背景下,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清算模式,实际上与原有的集中式清算、代理式清算都有所不同,也缺乏有效规则的约束,更多是处在模糊地带。对监管者来说,可能会担心其会否带来系统性风险、缺乏结算最终性;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本身来说,也担心法律风险和沉淀资金的“双刃剑”作用。那么无论从监管部门,还是具有清算功能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自身来看,都面临如何促进转接清算业务更加规范发展的问题。由此来看,《决定》出台有助于通过开“正门”促使第三方支付的分布式清算走向更加稳健和规范,有利于引导民营资本对银行卡清算领域的合理介入。这些相应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完全可以参与到银行卡清算市场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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