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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宝虎:中华道德传统构成两岸共有精神家园 | |
http://www.CRNTT.com 2015-08-22 00:43:00 |
尹宝虎表示,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不存在没有道德支持的法治。西方道德与其宗教伦理密切关联。在东方社会,道德是法律的精神。事实上,道德是一种永恒的法律。无论在实体法还是在程序法意义上,道德都是法律的有机组成部分。道德并非纯粹理想物,而是一种低成本的法律和制度设计。东方传统道德对于发展现代市场、民主与法治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在当今的中国社会,走纯粹法律制度主义的道路已经行不通。提倡社会主义德治与法治并举可以克服纯粹法律制度主义的不足,实现全新超越。为此,需要加强基础道德的司法化建设,善用传统道德语言,批判地继承中华传统法制精神和司法遗产。从两岸关系来说,中华道德文化将超越两岸制度差异,构成两岸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 尹宝虎表示,当前,大陆道德失范已经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各领域、各行业、各阶层都一定程度上受到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污染,道德底线不保,社会公德丧失,基础道德出现严重危机,并由此导致制度扭曲、政策失效、法律虚设、社会矛盾激化。 当前,中国大陆法律总体上存在过于粗略而需要进一步细致化、复杂化,但社会基础道德丧失的情势更为严重。有法不依有法制不健全的原因,更有缺乏道德支持的原因。尹宝虎认为,即便纯粹出于法治建设的考虑,我们也应该将基础道德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在现阶段,抓基础道德建设比抓任何其他的立法、司法、执法改革更加有利于促进法治,重建基础道德,实属促进法治的当务之急。基础道德建设与法制改革并无冲突,完全可以并行不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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