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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豪语中评:张晓明讲话是在拨乱反正 | |
http://www.CRNTT.com 2015-09-16 00:13:25 |
陈志豪说,张晓明的讲话虽然激起了极强的社会争议,但香港社会不能一直对敏感议题避而不谈,港人必须重新建立起应有的基本政治共识,相关未来的社会发展才能更加顺畅。 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日前在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主办的纪念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25周年会议上,发表题为《正确认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特点》的演讲,期间表达的一些例如“香港不实行三权分立”、“特首地位‘超然’三权之上”的观点,在香港社会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对中央缺乏信任的反对派极力否认,并污蔑称张晓明的讲话是对《基本法》“僭建”。 陈志豪并不认同反对派的讲话,他认为张晓明有关“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机关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的论述是完全符合《基本法》的条文和精神的,张主任于其讲话中亦作出了充份的说明。 张晓明在其演讲中的原话为:“行政长官不仅仅是行政机关的组成成员,行政长官的权力也不仅仅限于领导特区政府,‘双首长’身份和‘双负责制’使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关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处于特别行政区权力运行的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别行政区三权之上起联结枢纽作用。” 陈志豪说,该表述根本是中央政府一以贯之的思路,早于《基本法》起草的过程中,况且已故国家领导人邓小平早已明确指出不能照搬西方三权分立的一套。 “中央很清楚港人对‘一国两制’及《基本法》的认识有所偏差,而政改争议亦引起了港人对《基本法》的广泛讨论,方兴未艾,故张晓明主任乘《基本法》颁布25周年之际,主动把一些重要的争议问题说清楚,希望达致拨乱反正的效果。”陈志豪这样解释,认为张晓明的讲话完全不是凭空而来,相反,是在正确的节点上有意加强港人的相关认识,“反正《基本法》是白纸黑字列出来的,张主任的讲话及论述均有根有据,完全经得起法理上的考验,事实终必压倒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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