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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惠珠语中评:港可遏暴乱 23条立法必然 | |
http://www.CRNTT.com 2016-02-18 00:10:02 |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饶戈平认为旺角事件凸显了尽快推动23条立法的紧迫性。 谭惠珠昨日接受访问时指出,香港的公安条例已经可以处理初一发生的暴动问题,并不牵涉23条里面所讲香港要立的法律。“我们要分清楚,如果是维持香港的法律和社会秩序、公共安全,这是香港政府的责任,第一道防线我们要守得好,防微杜渐。” 不过谭惠珠也表示,现在的“防线”守得不足够。她列举出四点应该改进的地方,分别是:第一,就算被判罪的人,其刑罚是比较缺乏阻吓性;第二,香港应该有法例禁止非法集结和参与暴乱的人蒙面或者伪装(disguise),很多国家都有相关法律。 第三,香港的防暴装备应该加强,例如水炮车等。 第四,对于网络上的监控,如果有人发动这些群体式的罪行时,可以得到预先的警号,在过程中知道他们怎么通消息,以及调动一起犯罪的人。 “在‘占中’的时候,其实这些人已经很健全地组织到一个网络上的通讯方法,调动人或者通消息,或者告诉人们哪里有器材可以用,已经有整套的网上联系方法。香港政府应该有足够的力量应付到这样的调动。”谭惠珠说。 什么时候才是23条立法的适当时机?谭惠珠表示,这一届政府已经说了不会立法,只能看下一届政府怎样处,“香港有责任为23条立法,而且是越早越好,但是既然香港政府说了这一届不立,希望下一届有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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