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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热议:一国两制二十年 香港路在何方?

http://www.CRNTT.com   2017-06-06 00:03:45  


论坛现场(中评社 张爽摄)
  中评社郑州6月6日电(记者 张爽)在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庆祝香港回归二十周年法学研讨会上,来自内地和香港的学者、律师围绕“一国两制”与基本法实施展开讨论,回顾、反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状况,寻找、探索“一国两制”未来的发展方向。

  全国人大宪法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表示,“一国两制”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点,港澳回归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回归后的任务更复杂、更艰巨,实践表明单靠港澳自身的力量、单靠港人治港、澳人之奥、高度自治远不足以驾驭全局把握风险。

  饶戈平说,中央是“一国两制”的制定者、事实的主导者、进度者,责无旁贷肩负着掌控“一国两制”正确方向的使命,如果忽略和发挥不好中央的主导作用,不作为或者无所作为,就容易陷入软弱被动局面,贻误战机,确保“一国两制”主导权发展方向关键在于坚持国家主权原则,明确香港澳门在国家的法律地位,强调国家行政体制以及中央在“一国两制”实施中的主导地位,全面落实中央对港澳的管治权。

  香港律师会大中华事务委员会黄江天表示,1987年的时候,邓小平先生见基本法的草委的时候,已经说到香港不能够完全细化,也不能够照搬西方一套,搞三权分立,搞英美议会制,这就明确了香港不是三权分立。香港现在整个行政政策结构就以行政长官领导的机构为主,行政跟立法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

  黄江天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应该要切实履行宪法的责任,担负起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责任,来维护特区的长治久安。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顾敏康表示,香港执行行政主导体制是有它的特殊原因,主要是因为香港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而仅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香港只能实行高度自治,行使高度自治权,但不具有完全自治权。因为香港的三权都要受制于中央政府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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