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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郑剑论处理台湾问题应有新思维 | |
http://www.CRNTT.com 2017-09-03 00:03:57 |
联想到一段时期以来岛内社会出现的复杂变化,从避免给反“独”促统大业遗留更大难题计,新形势下似应对台湾问题各个方面做出新的思考和衡量,包括进一步转变长期以来在部分人脑中存在的某些固有观念和思维模式,并在实践中推出相应举措、展开相应的行动,为可预见的将来创造出处理台湾问题的新经验。笔者总的看法是,只有以“不平衡”的思维,才能找出实现台海局势“再平衡”的途径。 调整看待岛内民心的线性思维 破除“唯民意论”的束缚 中华民族重民本,所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语)。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政党,执政为民,故争取台湾民心是一贯政策,这一点永远也不会变。但是,如何判断岛内民意、如何影响岛内民心、如何争取岛内民众,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是单纯线性思维可以弄清的,不是单纯君子之意可以揣摩的,不是单纯片面示好可以解决的。要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看待和处理民心民意问题,不能纠缠于一时、一地、一面,不必对岛内民意变化过分敏感、看得过重。争取台湾民心的方式方法不应一成不变,应当既有直接的途径也有间接的手段,既有利多的感召也有利空的诫示,既有和风细雨、润物无声也有暴风骤雨、雷霆万钧,“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思考处理台湾问题固然应当顾及岛内民意因素,但还要顾及国家安全与发展的大局需要、两岸作为一个整体的民意诉求以及岛内健康力量的培育。至少,岛内一时的民意波动不应当是形成判断、提出建议、做出决定的主要考量因素。要防止“唯民心论”、“唯民意论”、“唯选民情绪论”,或者拿岛内民调资料说事,以一部分台湾人“高兴或不高兴”臧否政策;或者片面迎合民意,被一时一地一面的所谓“民意”牵着鼻子走。大陆的《环球时报》曾有一篇文章警告:“蔡英文休用‘台湾人不高兴’要胁大陆”。我看这句话也可以改成:“别老拿台湾民意说事”,因为大陆也有民意。 调整不轻易使用非和平手段的思维 2005年出台的《反分裂国家法》共10条,虽然只有后面两条涉及非和平手段运用,但该法的重心就在这两条。和平的手段固然是上选,但当和平的手段达不到维护和平的目的时,就应果断采取另外的手段。况且非和平手段的体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不仅仅是大规模炮火相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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