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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义明信息公开申请遭拒给我们一个提醒

http://www.CRNTT.com   2009-02-11 10:50:09  


  中评社北京2月11日讯/此间中国网今天登载“网评:严义明信息公开的申请遭拒给我们一个提醒 ”,全文如下:

  今年1月7日,上海律师严义明分别向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提交了信息公开的申请,其内容包括财政预算和决算的信息的公开和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开。

  年前,关于“跑部钱进”的人太多,使发改委周围的大酒店小旅馆人满为患的新闻报道,让很多人记忆深刻。而对于4万亿,除去给处于萧条经济状况下的国人一剂所谓的兴奋剂以外,到现在,仍然处于对一个真正的天文数字不真切的模糊印象。好奇心加上作为纳税人的权利,对4万亿的热议,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于是,严义明走出了第一步。

  用严义明的话说,他是“是一个公民;同时还是一个懂法律的公民”,所以,他期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出的申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对四万亿的流向,发改委应该做出回答,他的想法很简单,但他得到的回覆和四万亿的未来流向一样模糊:1月21日,财政部给严义明律师做出了书面回覆。这份财政部2009年第1号信息公开回执提出,中央预算、决算草案需要经过全国人大的审查和批准。在批准前不宜对外公开。(2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正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所言:这样的答覆过于抽象了,“不宜公开”答覆不好理解,对于为什么不宜要说明具体原因,至少要应该做一个简单的陈述,才能让申请人理解和接受。

  或许只这是中国式语境下“相关部门是最难找的部门”一样,“不宜公开”只是一种公文式回覆。但是,公文的“简洁明了”才应该是其正确属性,模糊语言的使用,只能使公众对四万亿的未来流向及最终用途产生无端猜疑,甚至对其中的“跑冒滴漏”现象进行大胆的估计。因为虽然对4万亿的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等部门“跨部级”督察小组,但诸多前例已经证明,只有将信息公开在公众的千万双眼睛下,阴影才会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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