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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对南海诸岛立场一致应合作捍卫主权

http://www.CRNTT.com   2009-05-12 07:23:26  


巍峨的中国南海诸岛图纪念碑面向大海而立。
  中评社北京5月12日讯/澳门《新华澳报》今天登载评论员富权文章“两岸对南海诸岛立场一致应合作捍卫主权”,文章说,既然海峡两岸在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问题上立场一致,也既然两岸均有军队分别驻守南海诸岛,就似是可在此基础上进行合作,共同捍卫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完整。并以此为契机,探讨建立两岸军事互信机制,进而进行结束敌对状态谈判,签署两岸和平协议。全文如下: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在一九九九年五月之前签署并批准该“公约”的各缔约国,必须在明日(五月十三日)之前提交海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方案,由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审议处理。就此,与我国有领海争端的环南中国海国家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等国,都纷纷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出划界案。越南还在此关键时刻,宣布任命所谓的“黄沙岛县人民委员会主席”,染指与中国有领土争议的西沙群岛。对此,中国根据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如果已存在陆上或海上争端,委员会不应审议争端任一当事国提出的划界案的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交照会,要求划界委员会按相关规定不审议马来西亚、越南提出的划界案。与此同时,中国外交部增设边界与海洋事务司,以有效回应与周边邻国的陆地与海洋边界纠纷。

  也正在此时,台湾“外交部”亚太司长于德胜发表声明,指出西沙群岛属“中华民国”的固有领土,越南政府日前宣布任命的“人民委员会主席”,“中华民国政府”不予承认。他指出,无论就历史、地理、事实与国际法来说,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东沙群岛及其周边水域属于“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水域,主权属于“中华民国”,不容置疑。“中华民国”对上述四群岛及水域享有一切拥有权益,任何国家无论以任何方式予以占据,像是越南政府宣布任命“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单边措施,“中华民国政府”一概不予承认。“中华民国政府”呼吁越南政府应依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揭橥的原则,透过协商对话,和平解决南沙争端,避免采取任何影响南海区域和平、安定的单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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