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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特区建设 港台皆有良机 | |
http://www.CRNTT.com 2009-06-20 00:33:43 |
经济特区成效显着 “经济特区”于1979年首先提出,并在深圳加以实施。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4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1985年以前,四个经济特区主要进行以创建投资环境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从1986年起,致力于发展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农牧渔和旅游业并举的外向型经济,并相应发展旅游、房地产、金融、饮食服务等第三产业。1 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形式之一,是在国内划定一定范围,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体制,建设上以吸收利用外资为主,经济所有制实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导的多元化结构。经济活动在国家宏观经济指导调控下,以市场调节为主,并允许外国企业或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同胞进行投资活动并实行特殊政策,对外商投资予以优惠和方便;在企业设备、原材料、元器件的进口和产品出口,公司所得税税率和减免,外汇结算和利润的汇出,土地使用,外商及其家属随员的居留和出入境手续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特区拥有较大的经济管理许可权,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较国内其他地区更加开放和灵活的特殊政策。 设立经济特区是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经济特区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是中国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走向国际市场的一个特殊管道;也是中国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吸引外部资金、特别是外国资金进行开发建设的特殊经济区域。特区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提高产品品质,增强产品竞争力;利用外商销售管道,适应国际市场需要和惯例,从而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引进先进技术,瞭解世界经济信息;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经验,培训管理人才。另一方面,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视窗、排头兵和试验场,扩大走向世界的通道,开辟世界瞭解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视窗。 在实践过程中,其它经济特区的表现未见突出,在中国30年改革开放当中,充分发挥着“视窗”和“试验场”作用的,始终只有深圳,和近年因两岸关系转暖而升温的厦门。过去28年来,深圳人均GDP增长是26.9%,外贸出口年均递增36.9%,发展的速度可谓前无古人。从几乎是零开始,2008年深圳GDP高达7806.54亿元。当年,邓小平建立“特区”是为了给改革开放种植试验田。如今,试验田的成果已经被移植到“大田”,随着改革开放的进展,全国各地都出现不同形式和名称的经济特区已达100多个,深圳独特的政策优势逐步削弱;到了2001年,中国加入了WTO,经济特区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按照WTO的规定,和国内外对手以同一规则竞争,“特区不特”,深圳该怎样开展二次创业,成了突出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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