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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经适房产权政策 难解困局 | |
http://www.CRNTT.com 2010-02-04 10:32:30 |
★产权共有也难完全解开经适房困局 在一房难求,多数人为了房子憋屈一辈子的情况下谈购房,注定不讨好。哪怕位于保障房序列的经济适用房,也不例外。不过,昨天一条相关新闻,仍很抢眼。 据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透露,中国已着手起草《住房保障法》。据说这个内部讨论稿规定,将由出资的地方政府和住户共同拥有经适房产权,出资比例主要根据土地使用和建筑安装费用比例确定。“经适房产权共有”,被媒体从这个尚未成形的《住房保障法》中攫取并放大,引来舆论异乎寻常的关注。 或是因这次“产权共有”出现在清华教授口中的全国《住房保障法》里,所以人们兴趣更浓厚一些。但老实说,该提法却非起草组专家的首创。他们可能借鉴了去年曾名噪一时的“淮安模式”。所谓淮安模式是指,地方政府出资帮低收入家庭购买经适房、并与购房者共享产权。个人与政府的产权比例为7∶3或 5∶5。购房者可在5年内按原供应价,或5年后按市场评估现价“赎买”政府那部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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