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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公开应更彻底化和精细化

http://www.CRNTT.com   2010-04-04 09:06:10  


 
  2009年削减了20%的事实,如果能有相关明细的财政信息公开,当能会更加取信于民,而2010年压缩5%的目标不仅要兑现,还要以公众看得见的方式兑现,这更需各部委公开预算中的“三公”费用细项,以便民众在年终能查得清账。

  文章认为,即便现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尚不完善,对于预算公开等未有细致规定,但是,按照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重点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2009年10月,广州市财政局首次公开114个市级部门财政预算信息,开了地方政府公开财政预算的先河。

  此番四部委的公开行动之后,料想之后还有更多部委跟进,中央部委部门预算公开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尽管可有种种说辞可以成为“不完全公开”的理由,或者说财政透明的彻底性、精细化还待循序渐进的过程,但是,公众需要看到明确的计划和实际的行动。

  一个可资借鉴的例子是,不久前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在网上公开财政公务支出明细。公开的内容不仅包括一般的财政预算信息,甚至明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人请客吃饭喝酒抽烟的具体数额,其透明度之大,差不多是毫无保留地“裸晒”财政收支信息,获得舆论的一片喝彩。惟愿白庙乡的行动可以取到“自下而上”的效果,各级政府法定的信息公开义务能得到常规的履行和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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