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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私募债市 缓解民间投融资困局 | |
http://www.CRNTT.com 2010-06-17 08:51:09 |
文章称,国际实践证明,私募债券市场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2009年全球共完成了6,979笔、金额高达2.8万亿美元的债券私募发行,以场外配售撮合为主体的私募债券融资已成为发行人筹集资金的主要场所。在美国、欧盟、日本、中国台湾等地,私募债券市场均有成熟的运行规则。即使在金融危机期间,境外私募债券市场的存量也未受到很大影响。 目前,在中国推出私募债券市场的条件已基本成熟。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公募信用债券的高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在发行制度设计、发行体选择、投资者保护、中介评级等基础设施环节已基本成熟,也基本建立起业务主管部门监督、自律机构自律管理以及市场中介机构现场监测“三位一体”的监督治理机制,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上海清算所的成立更是在市场分险风担、净额清算等机制建设方面迈出关键步伐。上述举措为推出私募债券市场做好技术准备。此外,当前银行间市场9398户投资人都是机构投资者,具有较强风险识别、分担、处置能力,也将成为私募债券市场健康有序推进的重要保障。 文章指出,发展私募债券市场要明确“理念明晰、制度先行”的工作思路,在有序创新中确保风险可控,着力做好如下工作: 其一,树立发展私募债券市场的正确理念。私募发行不等于放任自流,与非法融资、变相借贷更不可混为一谈。事实上,与债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认可在公开发行方式之外存在私募发行方式。私募发行与公募发行一样具有契合自身特质的运行制度安排、风险缓释手段及投资者保护机制,只因其仅面向具有高风险识别、承担、处置能力的一定数量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程序安排更具灵活性与便利化,发行审核和信息披露更为简化,但其发行、流通转让、托管结算与公募债券市场并无区别。通过必要制度设计,所有可能引起变相公开的行为都将被严格禁止,私募债券市场要办成真正的私募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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