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政风操守 谁愿意去碰触 | |
http://www.CRNTT.com 2010-07-19 11:41:56 |
司法体系和台湾其他公务体系,有着截然不同的文化。上至“总统”,下至黎民百姓,若没有深入这个体系探访,很难搞懂司法人,更甭说要掌控或改革他们。马英九批准“司法院长”辞呈,赖英照认为可让司法界警醒,但未找出源头,对真正的司法改革,作用不大。 每次发生弊端,各种司法改革的声音就如潮水般涌出。只要是牵涉到侵犯人权的、不便民的,或者法律不周延的,司法界都会认真研讨改进。可是,一牵涉到司法官政风、操守的这块秘地,绝少有人愿意去碰触。这才是司法圈政风难以改革的真正原因。 为何讲司法独立是外行话,讲审判独立才是内行。主要指的就是法界讲独立,指的不是整个司法体系,而是仅限于审判。但多数司法官真以为他们享有完全的独立。同事间,他们养成法官间相互尊重,互不干预或闻问他人事务。即或有人听闻或亲见某某法官在外行为不检、喝花酒、和案件当事人或委任律师私下往来,法官也多视而不见,不愿多管闲事。 司法体系内的自律力量,长年来也在这种互相尊重的文化下长大,自律团体的委员不是相互礼让下产生,也多是排资论辈,监督司法风纪的力量,可能比小学班级开风纪会议还差。 在司法独立大旗下,长官、部属分际本来就淡的司法圈,要是“院长“或庭长听闻法官有不当饮宴等情事,也多顾忌法官的审判大权,法律专业,或者基于尊重其身分,难以相劝。更何况,司法首长都谨记“无罪推定原则”,不愿被法官反呛信口诬指。这也是为何有涉案法官长年花名、贪名在外,却多年法官照干的原由。 司法体系内革弊无力,司法体系外那些有调查及办案权的人,包括调查员、警察,就更甭提了。因他们平常办案,无论声请监听票、搜索票,或请检察官指挥办案、相验,都要看法官、检察官脸色,要是没上级或来自司法体系的指示,就算看到司法官夜拥酒女醉倒街头,他们也不敢声张。 内外监督力量都无力,政府又没能拿出一套真正能治司法官贪渎的有效法律,我只能祝福下一任“司法院长”自求多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