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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厘清真相的凤凰女孩跳楼事件

http://www.CRNTT.com   2010-09-25 08:10:23  


 
  不论古今中外,相关利益人的回避是必须的,在国外,凡是涉及警方的案件,不论性质是否涉及犯罪,都会交由独立机构调查,加拿大温哥华市年初发生警察误打当地华裔居民事件,警方将调查权交给邻近的三角洲市警署,尚且引来许多非议,认为“外地警署也是警署”,不适合“自己人查自己人”。同样,在凤凰9.4事件中,遇难者是外地人,而5名嫌疑人中却有两人和发布“9.4案件事实真相”的凤凰县公安局有直接关系,那这个“真相”的可信度也会大打折扣。

  有关主管部门应考虑异地仲裁或直接介入,而舆论、公众也应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连续关注,让“真相碎片”更多、更真实地保存下来,让案情早一天水落石出,真相大白,这不仅关乎一条冤死的生命,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安全感,和一个地方、一些部门的公信力。

相关评论:少女殒命古城照出几多荒唐(《华西都市报》 2010年9月24日 盛翔)
 
  9月4日下午,湖南凤凰县天下凤凰大酒店,一名16岁的湖北女孩跳楼摔死在地。一时间,这起少女跳楼事件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日前,湖南凤凰县公安局一则公告,正面披露了16岁少女殒命凤凰古城的大致经过。官方通报称,韩某等人多次猥亵邱某并欲与其发生关系,邱某从房间逃离后,从9楼走廊边的窗户跳下,当场死亡。目前5名疑犯均已被刑事拘留,其中两名警察涉案。

  一个16岁的农村少女,也许眼睛里仍然保留着没有被俗世所污染的洁净,当她遭遇到“女朋友的朋友们”多人猥亵之时,内心里不知道是否感觉到一丝绝望?——做人怎么可以这样公然枉法?社会怎能这样污浊不堪?对于公众来说,在少女留下的那摊鲜血里,又照出了世间的几多炎凉、几多荒唐,让人唏嘘不已。

  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玩弄那些贫弱可欺的女性,此类行径在我们周遭难道还少吗?要是没有“烈女跳楼”的惨烈结局,也许人们已经不会对此“大惊小怪”;相反,人们可能还会反过来质问少女:怎么这么不自爱,和那么多陌生男人去喝酒唱歌?比如,在这则新闻背后的网络留言中,就有很多“自己不自重、不成熟,死有何惜”之类的冷血评论。

  且不说该案还有很多不明之处,比如少女是否被人下药?比如作为少女女朋友的丽丽,角色是否有些可疑?她自身逃脱之后明知异常为何不报警?就说找服务员吧,本楼层不见服务员,难道前台也没有服务员?退一万步说,作为同厂工友,女孩能陪丽丽回湖南送弟弟上学,说明关系不错,那么对于丽丽的这些男性朋友,女孩没有拒绝一起唱歌,又有什么不能理解呢?

  我在想,难道在我们的社会,非将每个男人都当作潜在的“色狼”,才算女孩应有的“成熟心态”吗?为什么不为这样的“成熟”感到可悲?刚看完白岩松的新书,他在书里发问:还要多久,还需要经过怎样的路程,我们的眼神才能够重新纯净起来,童年与成年不再有太大区别?回头再来看所谓“男人即色狼”的“成熟心态”与“客观事实”,简直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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