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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灾难 台湾只有遗憾吗

http://www.CRNTT.com   2010-10-24 09:01:56  


 
  气象局数天前就警示共伴效应降雨可观,气候预判资料本该与土石流警戒、淹水潜示与其他环境负荷因素综合考量,并作成应变计划俾利各县市有所因应。如同北县府三年来在各乡镇积极设置环境监测、灾防通报设施,并与台大合作,由专业学术单位进行资料判读、提出应变建议,再跨局处执行应变计划,亦即,台大等同北县府幕僚参谋单位,补足地方防救灾专业与能量。如此模式,方能做到基本的减灾与预防。

  苏花高行不行?更是平日相关单位进行防灾计划与兵棋推演时就该拟定。然,姑且不论乡镇公所,目前真实状况是地方根本欠缺防救灾专业人员,往往连灾情汇整都需靠电视,地方灾变中心除与“中央”视讯连线,能做什么?大规模灾变现场需要前进指挥所,然而现在看到的却是行动式勘灾,道路塌了“交通部长”出马、宜兰的土石流又该谁指挥救灾?

  大家都知晓高风险应有高防备,理想的防救架构须具备防灾、减灾、救灾与重建的功能,亦即“中央”成立防灾总署,得以协调相关部会,总署下辖减灾司、整备司、消防署与空勤总队;在县市则是消防局与防灾局;乡镇市则设防灾课,同时要有充裕的灾害准备金。法是死的,人却得活下去。当发现现有《灾防法》仍不足以建构安全台湾,该改就变吧!当规划中的防救灾组织依旧多头难行、无法改进原有缺失,协助、增强前线防救灾效能,又何必死守名称、员额与数字?难道维护官版组织再造尊严、减少部会,就能减降伤亡数字?

  灾防攸关人民性命、社会稳定、环境保全与“国家”竞争力!人民要的不是灾后的讨论与解释,我们不敢奢求灾防机制与法令马上零缺点,毕竟不管美制或日规,在不同的环境与条件下都难以全盘移植,必须经融入与执行修正,才能建立符合台湾需求的本土模式,虽不能一次定位,至少该朝正确方向前进。面对灾难,如何在最短时间内检讨现况,并落实改进,是“行政”、“立法”两院重要的任务、亦是各界共同监督与关切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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