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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如何重建中国包容性社会 | |
http://www.CRNTT.com 2010-11-30 11:41:31 |
这两个失败是相互关联,互为促进的。封闭性经济结构导致了中国社会阶层和阶级的固定化。一方面,无论是财富和权力都具有了封闭性和继承性;另一方面,财富和权力之外的阶层的社会流动越来越困难。这种情况本身就可造成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局面,再加上政府分配的失败,社会的高度分化就不可避免。 用中国经济的术语来说,这两个失败也可以说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的双重失败。在中共十七大之前,中国经济政策的主题是“一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就是说,无论是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都没有能够促成包容性社会的形成;相反,这两次分配都促成了社会向封闭性和排他性发展。 政府在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过程中的作用应当有分野,这并没有错。但如果把一次分配仅仅看成是“效率”,那么就大错特错了。对包容性社会来说,一次分配远较二次分配要重要,如果一次分配不能实现社会的基本公平,那么不管二次分配如何努力也会无济于事。道理很简单,一次分配是结构性的,而二次分配只是对一次分配的补充和纠正而已。 因为一次分配仅仅强调效率,而效率在中国的制度背景下只是以GDP来衡量,这就促成了一切为GDP服务的经济结构。这样一个结构必然是一种不平衡的结构、一个封闭性和排他性的结构。这表现在各个方面,例如国企和民企、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外企和内企等等关系中。中国的现实是,大型国企是中国经济的主体,而中小型民企占据非常次要的地位。前段时间有个统计,民企500强利润总和不及两大央企,就是这个现实的写照。在要把央企做大做好的政策取向下,国家大部分财力(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流向了央企。央企大扩张是这些年来中国经济的一个特色。相比之下,中小型民企的情况非常糟糕。缺少资金的民企得不到国家控制的银行的大力支持,而财力比较富裕的民企则没有投资空间。 这种局面产生着很多问题。国企经常是依赖其行政和政治权力取得垄断地位来扩张,较之民企,其生产效率低下。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国企不是西方的公共部门,而大都是一个个封闭的“小王国”,和社会上的大部分人没有丝毫的关系。名义上属于国家,实际上属于国企的掌管人或者国家代理人,他们对国企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国企的财富从理论上应当属于国家,但实际上属于代理人。这就造成了财富分配的不公平。国企用行政和政治权力向社会聚财,但聚集起来的财富则在内部分配。同时,国企扩张导致中小型民营企业空间缩小。在任何社会,中小型企业是解决就业和分配公平最有效的手段。中国的中小型企业已经承担着解决就业的重任,但在政策上仍然处于弱势地位。 政府角色错乱使二次分配也失败 此外,在外企和内企之间,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政策也往往倾向于前者。外企在很长时间里享受着本国企业所不能享受的特权。为了地方税收,地方政府往往站在外资企业一边,拼命压低劳动者工资和土地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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