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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卖楼赈灾”疑云 | |
http://www.CRNTT.com 2011-01-24 10:39:05 |
■ 整个事件仍然疑云重重 算账:4幢楼“不见了”? 该楼群总共9幢楼,按成都市政府的说法,除了1幢楼还未处置,其它楼已经变现15亿打入赈灾账户。但是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的确可以查到该大楼的3笔交易,这3笔交易总共卖出去4幢楼,这4幢楼的交易价格已经达到15亿元。如果另外4幢楼也交易了,那么钱去哪了?如果没有交易,那么成都方面的澄清就是在说谎。 探究: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吗? 2008年11月,中国民生银行购买6号楼作为其成都分行营业办公大楼,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2008年2月26日刚搬入其位于成都人民南路新购的六层共13000平方米超甲级写字楼,其装修花费就达到1600万元,此次购买新行政中心之举被媒体指为“离奇”。 ■ 信息不公开,行为无程序 政府信息不透明是质疑发生的诱因 按成都方面的回应,所有拍卖工作都运转正常、进展顺利,那么为何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有关新行政中心规划变更和资产处置的情况,成都方面不但从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这些“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而且还严禁当地媒体进行任何报道呢?即便拍卖工作不顺利,只要及时向媒体和公众传递拍卖信息和事情进展,就算过程有点缓慢,也会得到民众的谅解。但韩寒在博客中透露,自己曾5次致电市长热线,均是“线路真忙”,致电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人员的回答是我们习以为常的“不清楚情况”。 本质上,从立项、建设再到卖楼,整个程序存在着重大的缺失 从表面上看,舆论的质疑是由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而引起,深层次的原因却在于,成都市新行政中心从立项、建成到政府承诺“卖楼赈灾”,再到现在的规划变更、资金变现,都是在当地政府的强力主导之下进行的,整个过程在法定决策程序和监督环节上存在着重大缺失。新大楼这样一个堪称巨无霸式的超大型建设项目,成都市政府从未向市人大进行报告,后者也没有对该项目的财政支出履行审批手续和监督职能。同样,2008年汶川地震后,成都市作出的“卖楼赈灾”承诺,也没有经过人大机关的批准,直接由政府负责人对外发布,就算正式决定了。这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缺失,且给后来政府被指“诈捐”留下了话柄。成都市政府涉嫌“诈捐门”事件再次警示我们,人大机关需要加强对这类重大个案的预算监督,从长远看,更需要通过全面系统的制度建设,重点加强对公共财政使用的体制性监督,依法履行对地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从源头上防止重大投资、重大项目成为地方政府的“预算外开支”。 结 语:我们期待成都市政府对大楼拍卖事宜能够给出一个明确、详细并且公开的说法。 (腾讯评论《今日话题》2011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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