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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家:两岸深化文化交流合重构记忆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06 00:40:34 |
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机制的内涵 总体而言,目前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基本处在松散的、不规范的、甚至在某些方面是非常态化的状态。要使两岸文化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并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必须要建立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机制。亦即两岸通过制定或采用某些活动的程式、规则或组织制度来调节和规范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关系。 必须指出的是,这一机制应建立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及双方共用价值观念和共同利益基础上,是为了实现两岸互利双赢的目标。为此,两岸可设立特定的仲介组织或机构,共同确立并遵守一系列双方文化交流合作的原则、准则、规范和决策体系,等等。 经过多年的实践,尤其是自国民党重新上台以来,通过两岸双方的共同努力,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已大致确立,两岸已签订了“经济合作框架协定”,这一协定将为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提供借鉴,并将有助于两岸关系从以经济领域为主发展到经济文化并重的格局,其意义非同一般。比较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 一是强调官方主导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性。建立配套的推动计划、相应的政策法规与法律保障体系,甚至是设置经费和奖励金制度,是扩大和深化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必不可少的措施。 二是设立专门的交流合作平台是扩大和深化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路径。在两会会谈机制下,除了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两岸有必要设立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台湾“文化总会”有意成为台湾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平台角色,大陆也需要有相应组织机构来承担这一角色。 三是实现两岸民间组织机构和文化领域各行各业对口交流合作的常态化是扩大和深化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必要前提。两岸交流交往30余年,至今文化领域的交流合作仍有较多禁区,要扫除文化交流合作障碍,实现文化领域各行业对口交流的常态化是十分必要的。 四是时机成熟时商议签订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协议可使两岸文化交流合作迈入制度化和规范化阶段。与两岸经贸交流合作一样,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扩大和深化亦有必要签订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协议,以实现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与长期化。 具有政党交流背景的民间性“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已举办多次,在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由该论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取得了某些制度性成果。从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长远利益考虑,两岸有必要就签订文化交流合作协定进行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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