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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地方债务必定走向财政大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11-06-14 08:42:22  


 
  文章认为,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累积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划分不对称有很大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政府的中央与地方更像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中央政府拥有对地方政府绝对的设立和任命权,债务自然也由中央承担,所以,中国地方政府投资冲动,很大程度上源于其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及中央管理地方时的信息不对称。

  就“财权”而言,增值税、消费税、营业说和所得税是中国最重要的四大税源,其中增值税的75%归中央、25%归地方;消费税全归中央;所得税的60%归中央、40%归地方;营业税中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归地方。不难发现,在这样的财政格局下,地方政府能得到的“军饷”确实有限。

  就“事权”而言,地方政府承担着本地区大部分建设任务,因为缺乏财权,地方政府承担的大型建设项目,需要到中央各大部委去要资金,于是演变出跑“部”“钱”进的现象。会哭的孩子有奶喝,不哭的孩子干受穷。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符合中国传统“官本位”的思维方式。一些胆大的地方官员开始自谋“钱”路,其手中掌管的土地资源变浮出水面,进而有了土地财政的故事。

  文章分析,那究竟从何着手解决这个难题呢?有两个方向:第一、增加中央的事权;第二增加地方的财权。就第一个方法而言,中央增加事权就意味着集权的“加强版”,从经济学的效率理论而言,显然是不妥的。因为行政化色彩过浓的市场往往是低效的。就第二个方法而言,地方政府增加“财权”。财权的划分就是税收体系的变革。消费税具有特殊性,必须由中央统一控制,增值税则不同,当前国家大力提倡产业升级,如果地方政府分享的25%比例有所上升,一来可以缓解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二来也能有效激励地方政府提升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让我们再重新梳理思路:欲为地方政府真正找到一条取代土地财政的出路,地方债(债券直接融资)和房产税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角度考虑,那或许是替代土地出让金的可靠办法,而从整体经济增长角度看,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应是有效途径。

  文章最后说,面对2008年的次贷危机,政府果断地推出经济刺激方案,确实使中国经济成功实现了V型反转,功不可没,但巨额地方政府债务随之而来。这是无法避免的副作用。现在,从地方债务清理推向全面改革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从经济结构的转型,到税收体系的重构,从土地财政的退出,到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权的重塑,这一切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于中央政府的决心。因为要彻底清理地方债务,全面的经济改革乃是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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