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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互设办事处是两岸政策重大突破

http://www.CRNTT.com   2011-07-05 11:23:49  


 
 最重要的是,台湾方面争取到了多年以求而未得的“礼遇”问题。据说,台湾“外交部”驻“非邦交国”的代表处和办事处,是相比照于美国《与台湾关系法》的相关规定,享有程度不同的“外交礼遇”的,包括豁免权及“外交邮袋”等。而长期以来,无论是回归前的“台北经贸旅游办事处”,还是回归后的“台北经济文化中心”,都没能享有这些权利,甚至其中一些台湾派来澳门的工作人员,所持证件还类似“外劳”的证件。而通过这次重大突破,这些问题都可一并解决。实际上,赖幸媛昨日就宣布,台湾与港澳都同意向对方提供类似驻外人员的优遇安排,包括各项执行业务上之相关便利礼遇措施,如免征薪俸税、合理居留期限、免收签证手续费、视业务需要进入机场及港口禁区接送台方重要官员或贵宾、使用礼遇通道或设施等。

  之所以能有如此重大的突破,当然是源于中央政府对“一国两制”的信心,对澳门特区政府的高度信任,也对未来两岸关系发展具有高度信心,即使民进党能侥幸上台,也将翻不了天。

  人民大众开心之日,就是反动分子难受之时。这项决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都皆大欢喜;但民进党却懮心忡忡,诸多怀疑。如“独派”学者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教授陈仪深就对美国之音记者表示,表面的名称更改,看来确实有进步,但也不免令人关注,台湾是否做出任何实质让步来换取更名。这是典型的酸葡萄心态,凡马政府获得的每一项重大成就,都认为是“卖台”之举,就连台港澳之间互设办事处也都不例外。

  来源:澳门新华澳报2011年7月5日  作者: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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