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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公告今日发布宋楚瑜处于进退关口

http://www.CRNTT.com   2011-09-15 08:39:47  


 
  为何没有符合资格的政党(上次“立委”选举得票率百分之五)推荐的“总统”选举参选人必须透过被连署方式参选?据《现代用语导读‧政治/外交/法律类》一书所指,就一般民主国家的选举法规而言,往往赋予政党提名党籍候选人的一定法律地位,而其公职候选人的产生也是主要来自各主要政党的提名或推荐。但为了保障无党藉人士或不被政党推荐之人士的参选权利,并在设定适当的参选门槛避免参选人士过于浮滥的考虑下,而在选举法规上规定,凡未获政党提名或推荐者得以在一定条件下,获得一定数额公民的连署支持,就可以向选务机关登记为正式的候选人。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大法官会议”释字第四六八号“释宪文”则指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须于法定期间内寻求最近一次中央民意代表选举选举人总数百分之一点五以上之连署,旨在采行连署制度,以表达被连署人有相当程度之政治支持,籍与政党推荐候选人之要件相平衡。并防止人民任意参与“总统”、“副总统”之候选,耗费社会资源,在合理范围内所为适当之规范,尚难认为对“总统”、“副总统”之被选举权为不必要之限制,与“宪法”规定之平等权亦无违背。 

  作者:富权 来源:澳门新华澳报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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