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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中国的“西化而非现代化”大潮

http://www.CRNTT.com   2011-09-25 11:50:44  


 
“文化”的“西化”与“制度”的现代化

  但这并不是说晚清以来就没有过“西化”这种事。我曾经指出:“西化”是就“文化”改变而言,而“现代化”是就制度变革而言。一般来说,作为一种民族认同资源的“文化”——不是“初中文化”、“高中文化”这个意义上的“文化”,也不是考古学上“仰韶文化”、“红山文化”意义上的“文化”,而是“中国文化”、“印度文化”这个意义上的文化——是指一系列的特殊价值偏好。横向比较,如果某一民族的所有或大部分成员有这些偏好,而其他民族的人没有;纵向比较,某一民族过去和现在都有类似偏好,而别一民族都有另一类偏好,那就可以说这些偏好属于该民族的“文化”了。比如,多数中国人喜欢吃中餐、讲汉语、过春节,而多数英国人喜欢吃西餐、讲英语、过圣诞;多数中国人据说长期以来都信儒家,而多数英国人信基督新教;还有人说,中国人特别崇尚道德,拥戴圣贤,而“西方人”崇尚功利,拥戴能人,假如真的如此,那也可以说是“文化”之别。

  但假如同样喜欢吃西餐的人中,有人并不在乎别人吃中餐,有人却实行饮食管制,强迫别人也吃西餐。这样两种人能不能说是“文化”之别呢?显然不能,因为是否对他人的饮食权利进行剥夺与你自己的饮食偏好并无逻辑联系。偏好吃西餐的人中有这两种人,偏好吃中餐的人中同样可能有这两种人。说喜欢吃中餐的人必然倾向于饮食专制,而喜欢吃西餐的人才可能实行饮食自由,我想我们都会认为是对我们这些中餐喜好者或者说是对“中华饮食文化”的诽谤!

  同样的道理,信基督教的人中有人搞神权专制,异端审判,强迫别人也必须跟着信;有人却尊重信仰自由,主张政教分离,允许别人信别的。这两种人当然也不是“文化”之别。同样是信仰基督教的“西方文化”,中世纪流行神权专制、异端审判,而今天信仰自由、政教分离已是西方社会的共识。这是“西方文化”的灭亡吗?当然不是,通常人们都认为这是“西方文化”的进步。

  换言之,信基督教、伊斯兰教还是信儒家是“文化”之别,但神权专制-异端审判还是信仰自由-政教分离,就不是“文化”之别,就像吃中餐还是吃西餐是文化之别、但饮食自由与饮食专制不是文化之别一样。

  所谓中国人崇道德、拥圣贤,“西方人”崇功利、拥能人也是如此。假如真有这种不同偏好,那当然也是“文化”之别。但这种区别真的存在吗?我曾说过:如果A、B两个民族在同样的民主规则下进行选举,结果A族的多数票选出来个道德无瑕哪怕不太能干的圣贤,而B族则选出来个精明强干哪怕德行有瑕疵的能人,那的确证明了这方面的“文化差异”。但是假如A民族是民主竞选,而B民族是专制君主统治,哪怕该君主的确是圣贤,也无法证明该民族有圣贤偏好,反之该君主即便再昏暴,也不能证明该民族没有圣贤偏好——因为他既非该民族民众所选择,他是否圣贤当然与民众的偏好无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说,上述两个民族的区别并不是选择(偏好)什么之别,而是能否选择之别。至于这两个民族真正的偏好区别何在,在他们的成员有权选择之前,人们实际上无从得知。

  我把“选择什么”称为文化,而“能否选择”称为制度,我以为这样的理解是符合人们常识的:爱吃中餐和爱吃西餐是文化之别,但饮食自由和饮食管制是制度之别;信基督和信孔子是文化之别,但信仰自由与神权专制是制度之别;拥戴圣贤和拥戴能人是文化之别,但是否有权选择拥戴者(是否民主),则是制度之别。

  有人反对说:制度也是文化,名曰“制度文化”。我说很多名词可以“自定义”。你要把文化与制度混同定义也可以,但这样一来文化与“民族性”就决不能混同。事实上改革以前我们就经常讲“制度文化”,如“封建文化”、“资本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文化”等等。但那时我们是不大讲“中国文化”、“西方文化”、“印度文化”的。这不仅因为事实上一种制度可以见于不同民族,一个民族也经历过几种制度,更因为在逻辑上把“选择什么”与“能否选择”混为一谈将导致严重的语义混乱,使讨论没法进行。比方说你主张“文化多元”,通常人们都理解为吃中餐与吃西餐、信基督与信孔子应该并存,这样你就只能支持饮食自由与信仰自由,倘若你又把“信仰自由”与“神权专制”当作两种“文化”来主张“多元”,并以此为神权专制的存在辩护,那在神权专制下信基督与信孔子还能并存吗?不能并存又怎么“多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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