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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出台让爱情变为买卖?(下)

http://www.CRNTT.com   2011-10-11 14:41:59  


“剩女”Jolin
  中评社北京10月11日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颁布,犹如一枚深水炸弹,炸开了婚姻这个最坚固的堡垒,露出底下的残酷与真实。“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浪漫想象,变成现实的、冷冰冰的算计。婚姻,难道就只是一种基于抚养孩子而结成的利益联盟,一种阶段性的契约关系?那么,爱情跑哪去了?《南都周刊》日前登载纪实文章“新婚姻法出台让爱情变为买卖?”:

求偶三十年

  近三十年来,经济社会处于剧烈转型中的中国,婚恋观也在经历前所未有的震荡,以至于新婚姻法中有关房子的司法解释一出台,就掀起了巨大的争议。在研究择偶观念的变迁问题上,社会学家多以征婚广告作为样本。本刊也挑选了近三十年来极具时代烙印的征婚广告,窥豹一斑。

  记者_ 徐卓君

  四川江津的数学老师丁乃钧,屡次相亲失败后做出冲动之举,成就了新中国的第一则征婚广告。

  1981年,在《市场报》第七版的小角落上,这则征婚广告看起来相当简陋,全文只有79字,只有丁的年龄、身高、职业和曾经被错划为“右派”的历史,另外还附上四十三元五角的月薪说明,以及一张极小的黑白照片。

  那个年代的征婚广告朴素而含蓄,要求大多是“热爱文学”、“作风正派”、“有上进心”。过了30年后,如果有男人再想凭这样的广告征婚,估计是不会有人上门的,现在,单身男女的金字招牌变成了“名车豪宅”、“海归精英”、“年入百万”。

  近三十年来,处于剧烈转型中的中国,人们的婚恋观也在经历前所未有的震荡。在研究择偶观念的变迁问题上,社会学家多以征婚广告作为样本。社会学理论认为,社会平稳发展时,婚恋观也相对静止,而当社会发生变动时,婚恋观作为反映个体价值观念的一个敏感指标,也会随之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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