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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降焦可以减害?相信你就输了!

http://www.CRNTT.com   2011-12-16 11:39:21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烟草控制工具。该条约是在世卫组织主持下进行谈判的。与任何其它条约一样,公约赋予各缔约国相应的法律义务。
 
  ■ 宣传香烟“降焦减害”违背联合国公约  

  ——据WHO组织预计,到2030年每年有800万人死于烟草,其中80%来自发展中国家。在2008年举行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上,中国被与会的200名全球NGO代表授予“脏烟灰缸”奖,“颁奖词”是:“宁要漂亮烟盒,不要公民健康”。在2010年举行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四次缔约国大会上,作为世界第一烟草消费大国的中国,仍然对“禁止添加中草药、香味剂”等规定持分歧意见。

  低焦香烟是否减害根本没标准

  国际上通常将烟气烟碱(尼古丁)、焦油、一氧化碳3个成分作为烟草制品管制成分。卷烟烟气中的有害物质很多,产生过程很复杂,究竟疾病的产生是由烟气中哪些成分引起的,是否减少了某些成分就可相应地减少疾病的发生,添加在卷烟中的添加剂会不会产生其他的有害成分对吸烟者造成的伤害,目前尚无定论。加之吸烟者的吸烟习惯对有害物质摄入量有很大的影响,吸烟机器也无法完全模仿人的吸烟模式,不能有效的检测和评价卷烟危害性。迄今为止,国内外烟草行业尚无相关规定,用生物学指标来评价卷烟的安全性。因此,目前卷烟都只有"降焦"的标准,却没有“减害”的标准。

  “减害降焦”背离《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精神

  联合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第11条“烟草制品的包装和标签”中明确要求:每一缔约方应在公约对该缔约方生效后三年内,根据起国家法律采取和实行有效措施以确保,烟草制品包装和标签不得以任何虚假、误导、欺骗或可能对其特性、健康影响、危害或释放物产生错误印象的手段推销一种烟草制品,包括直接或间接产生某一烟草制品比其他烟草制品危害小的虚假印象的任何词语、描述、图形、商标、或其他任何标志。其可包括“低焦油”、“淡味”、“超淡味”或“柔和”等词语。

  中国于2003年11月10日正式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但直到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北京办公室代表还曾发表声明,指出中国把“降焦减害”作为控烟成绩来宣传是完全误导消费者。时至今日,仍有烟草企业以“降焦减害”为噱头推广烟草制品,甚至诞生“烟草院士”,这已经完全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基本精神于不顾。


  □ 结 语

  在西方“淡味”和“低焦油”卷烟被定义为有史以来对消费者的最大欺骗,这些心理上的慰藉会纵容吸烟者吸入更多有害物,“降焦减害”就是自欺欺人。

  (本文来源:网易新闻《发现者》2011你那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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