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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扩大开放吸收外资30年的思考 | |
http://www.CRNTT.com 2012-01-18 08:51:16 |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开放和吸收外资 文章介绍,1978年秋邓小平访问日本,参观了日本日产汽车、松下电器等企业,并乘坐了日本高铁。11月邓小平访问了新加坡,并参观了裕廊工业园。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新加坡的引进外资发展经济的成功经验给邓小平留下深刻印象。回国后他在《关于经济工作的几点意见》的讲话中说到:外国人在新加坡设厂,新加坡得到几个好处,一是外资企业利润35%要用来交税,这部分国家得了;一个是劳务收入,工人得了;还有一个是带动了它的服务行业,这都是收入。我们要下这么个决心,权衡利弊、算清账,略微吃点亏也干,总归是在中国形成生产能力,还会带动我们一些企业。之后,邓小平又提出:“必须改革开放。不改革开放,死路一条。” 在当时中国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为给外国投资者创造一个相对比较宽松的市场环境,消除他们的投资顾虑,1979年人大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合资企业法》。1979—1980年中央批准设立4个经济特区。1983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利用外资工作会议,进一步放宽了利用外资的政策。1984年之后,国家又先后开放了沿海14个港口城市,设立了13个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其利用外资实行优惠政策,扩大地方外商投资审批权限等。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推进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并在税收等方面对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给予优惠待遇。1987年12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有关规定,旨在创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并改善外商投资结构。 自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开始,国务院又开放了6个沿江港口城市、13个内陆边境城市和18个内陆省会城市,外商直接投资较前一阶段大幅增长,同时外商投资领域多元化。中国开始成为世界各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热点地区之一,但吸引外资总体规模还比较有限。从这一年开始中国吸收外资一直位于发展中国家的首位,成为跨国公司投资的首选地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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