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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子女出国权”何以受到“非议”?

http://www.CRNTT.com   2012-03-08 11:38:20  


全国政协委员宗立成
 
匡贤明:“官员子女出国权”如何维护?
 
  2012年03月08日07:45 来源:新京报 作者:匡贤明 

   财产公开,并不仅是单方面对官员的约束,也是对官员基本权利的保障;这个问题拖得越久,官员可能遭受的质疑只会越多。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宗立成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不应戴有色眼镜看干部子女”,他认为,把子女送到国外去,不要考虑是不是官员,因为公民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如果是一个工人、一个普通的公务员把自己的子女送出国学习,就无可非议。因为他是一个官员,把子女送出国了,就要受到非议,这是不公平的”。

  客观地说,宗立成委员的说法,并非全无合理之处。官员也是人,具有基本的公民权利。他们的子女更有基本的公民权利,有权利选择在国内读书还是在国外读书。问题在于,官员送子女读书,费用何来?在留学费用相对较高的情况下,以官员的工薪收入能否支撑子女留学费用,公众是有权利知道的。

  其实,除了送子女留学外,还有官员的衣着、手表、香烟等奢侈品消费问题。无论是平常还是两会期间,都有网友喜欢晒一些官员的名贵手表、衣着等,言下之意是官员收入不足以支付这些奢侈品费用。虽然,理性地看,未必所有消费奢侈品的官员都是贪官,官员个人收入有限,并不代表家庭收入不高,也不代表留学资金是借贷而来;但如果没有财产公开,就无法消除公众的质疑。在这质疑的过程中,必然会有官员被“冤枉”,这就是官员财产不公开所要支付的必然代价。

  由此可见,财产公开,并不仅仅是单方面对官员的约束,更是对官员基本权利的保障。财产公开后,他们可以自由地支配他们合法的收入,可以光明正大地送孩子出去读书,也可以光明正大地享受自己喜欢的奢侈品。而且,官员财产公开,还有利于民众监督他们不出贪腐问题,保障他们不会失去宝贵的自由。

  如果都能对此形成共识,财产公开所面临的阻力就有可能降低。正如有政协委员所说,“财产公开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决心问题”。只要有了明确的改革决策,财产公示完全可以采取渐进的方式推进。比如,在人员上,要求新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率先公开财产,这就是我国过去30年改革常用的“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政治智慧。此前媒体报道的江苏无锡市北塘区,就要求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率先财产公示,赢得了公众的普遍认同。

  此外,在财产增量上,对“老人”过去的财产存量可不予公开,但对增量财产需要公开;在领域上,对腐败高发、易发领域的官员可率先实行财产公开,比如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等;而在区域上,可鼓励地方大胆创新实验,将财产公开作为官员推荐和自荐的重要内容。

  对官员子女出国学习的“非议”,只是再次证明官员财产公开的紧迫性,这个问题拖得越久,官员可能遭受的质疑只会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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