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 | |
什么原因使“副处级空饷”吃三年? | |
http://www.CRNTT.com 2012-04-11 11:20:29 |
据了解,我国《公务员法》明文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予辞退。因此有评论称,之所以出现这样长达三年的“旷工”,主要是用人单位对黄穗过于“仁慈”。 事实上,如此保留待遇,都是因为黄穗在羽毛球运动方面的“突出贡献”。在我国,在服役期间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往往会被安置到某一单位的领导岗位上,这被看作是对运动员贡献的肯定和奖励。 有体育方面的专家接受采访时指出,“‘黄穗事件’暴露了我们奖励运动员的做法有失偏颇,不能因为一个人在运动方面的杰出贡献,就认定其在其他方面也能做得很出色。”该专家认为,领导岗位还是得经过一系列程序的考察和评估才算合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教授乔新生认为,这一事件反映出我们国家体育举国体制存在的问题。现实中很多运动员享受公务员或者准公务员待遇,却没有受到公务员法约束;举国体制造就了特有的运动员身份管理体制。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教授毛寿龙表示,相关部门应负有管理责任。运动员身份退役后就没有了,国家给予一定的安置是对的,但在当运动员期间就被任命公职的情况非常少见,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等,这些都是不符合要求的。 专家建议退役后应先提供受教育机会而非管理岗位 有专家建议,当前我国运动员大都从很小就开始运动生涯,退役之后仍然非常年轻,因此,如果运动员尚处于“求学”的合适年龄阶段,那么首先要提供的应该是受教育的机会,而不是管理岗位。 乔新生认为,举国支持竞技体育的背后反映的是我们的锦标主义。他建议,该市场的归市场,该政府的归政府,政府不应再对竞技体育大包大揽,财政一定要减少对竞技体育的拨款,政府的资金投入应放在基础体育和群众体育上。 此外,乔新生表示,湖南省相关部门的解释有一定道理,运动员退役有一定的程序。但是,这种程序是不是过于繁琐,是不是时间拖得太长,这些都有进一步反思和改进的空间。 |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