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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道辉:警惕“文革”元素复活

http://www.CRNTT.com   2012-06-13 10:57:16  


 
  3.积极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培育公民社会的成长

  上世纪80年代是文革的灾难推动政治和经济的改革;当前是两极分化和官僚腐败导致的民生危机与社会危机,引发对民权、对民主与宪政、人权与法治的需求日益增长。危机催生改革。中国从来是被灾难和危机逼上改革的“梁山”。

  如果说,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改革的社会动力主要来自备受文革磨难的“走资派”老干部和长期受精神压迫没有免于恐惧的自由的知识精英,以及被“一大二公”所掠夺、没有免于饥饿的自由的农民,那么,今后改革的动力何在?

  我认为,值得重视的新兴动力是正在崛起的来自民间社会的维权力量。人民维权意识大觉醒,维权活动此起彼伏,它既是社会矛盾与危机的征兆,如能正确引导,也是推动和促进改革前行的巨大社会动力。其中一些在改革开放中被边缘化为经济上政治上受压抑的弱势群体,未能分享改革成果,反而利益受损。政治体制改革关系这些阶层的生存和自由,因而他们自发地强烈地要求实现公平正义的政治改革和司法改革。

  近年来,从重庆“最牛钉子户”为房地产拆迁补偿不公而维权,到山西黑砖窑的揭露,厦门市民群起“散步”抵制有毒化工厂PX的建设,以及华南“纸老虎”被网民戳穿,一些地方出租司机的罢运,等等事件此起彼伏。贵州瓮安县更爆发上万市民的抗议事件,由起初县委当局推卸是所谓“黑社会势力”的挑衅,到省委书记亲自出面问责县委领导的侵权,并予以罢官,显示出群众维权的正当性和监督力。危及百万婴儿的“三鹿奶粉事件”也是因媒体和网民的揭露,排山倒海的社会舆论,以及全国各地百位律师组成“三鹿奶粉志愿律师团”为受害者维权,迫使政府严厉追究责任人使之受到刑事制裁和民事赔偿,这些都是过去少见的。

  更可靠的社会力量还是有组织的社会群体,他们正在形成能与行政权力抗衡的公民社会。现今很多社会事务和政府事务已由自愿组织起来的公民和相关社会组织运用其社会资源与社会权利来治理。他们对多样性的社会公益事业自动地自愿地做出及时的反应,有些可以比政府做得更好(汶川地震时第一个赶到现场施以救援的就是民间社会组织)。它们的崛起还可以制衡政府权力的滥用,防止权力的过分集中,使权力多元化和社会化。

  去年延续至今的广东“乌坎事件”,一方是村民依法理性地抗争,抵制了基层贪腐官员的恶行,索回了部分被非法侵夺的土地,保卫了民主选举的成果;一方是党和政府由打压到理性地与村民平等对话协商,终于化解了矛盾冲突。其中有许多值得总结的经验教训,可以作为官方处理维权事件的重要参照。《人民日报》2011年12月22日发表时评《“乌坎转机”提示我们什么?》指出:“把握了群众利益的诉求点,也就把握了问题解决的关键点。”可以说是摸到了“乌坎事件”的脉搏。

  由此,我们应当从单方面仰赖政府自上而下的改革,移向关注自下而上的民间社会动力,着力研究和助推公民和社会组织依法进行维权活动,促进良性的非政府组织的建立和公民社会的形成。

  最近广东省官方宣布,将逐步从行业协会商会入手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表示,凡社会组织“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都交给他们。广东省民政厅还表示要放宽社会组织的限制,对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推行“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改革,采用登记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改革范围。这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推广的积极举措。

  只有这样依靠和发展来自民间的维权力量,并与党政内部力主改革的明智力量结合,上下互动,政治改革和法治的进步才有希望。

  (作者为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教授、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博士生导师组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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