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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廷“宪法共识”的要害是一中 | |
http://www.CRNTT.com 2012-10-11 08:44:04 |
老实说,谢长廷不愧是绿营的智多星、四大天王之一,他公开不承认“九二共识”,符合民进党既有立场。但要在民共交流上有所突破,就必需提出民、共双方都可接受的说法,对谢而言,可行之道就是以另一个名词取代原有的名词。这样的操作,不能不说谢长廷思虑缜密,至少在摹拟两可的文字中,谢可以部份回避不必要的政治后遗症。尤其是台独基本教义派与绿营内政治对手的抹红恶习。 明显可以看出,谢长廷的阐释,奠基在对“中华民国宪法”的认同与共识上,他也透露出唯有如此才能够维持两岸现状。只是根据谢长廷提出的“宪法共识”,两岸之间的关系毋庸置疑是“一中关系”。“宪法各表”,就是表述一个“中华民国”。而这也正是奠基于“宪法共识”的基础上,若非如此,谢长廷提出的厦门与高雄应同属一个国家的“一国两市”说法,就只是空口白话。 深入观察,“一国两市”是谢长廷推动两岸关系的核心基础。谢长廷自2000年第一次提出“一国两市”的说法后,迄今并未改变。2007年谢长廷任高雄市长,他再次说明,就现行两岸关系条例来讲﹐台湾与中国大陆仍为同一个国家领土的基础并未改变﹐因此厦门与高雄应同属一个国家。他并致函邀请厦门市长朱亚衍访问高雄。 根据谢长廷的说法,高雄与厦门同属一个国家,再进一步解读,谢长廷这种说法,也意味着台湾的高雄与大陆的厦门同属一个国家,那么依据他的“宪法共识”,台湾与大陆同属一个国家,而在他的“宪法各表”中,也确认了两岸“一中”原则,问题只是这个“一中”是,“中华民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的逻辑意涵,平实而言,与国共认同的“九二共识”并无本质上的差异,甚至在内涵上有超越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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