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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斗士”刘福堂受审记

http://www.CRNTT.com   2012-11-12 14:13:44  


刘福堂
2012年10月11日,刘福堂受审当天,环保志愿者从全国各地赶到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以示声援(图/南方人物周刊记者 海鹏飞)
  中评社北京11月12日讯/曾被公众誉为“环保斗士”的刘福堂,于2012年10月11日上午9点在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出庭受审,被控“非法经营罪”,涉嫌用香港书号出版环保话题的图书,并销售或赠与他人。十余年来,为宣传环保,搞调研,他买书、印书、邮书,自掏腰包就花了二十来万……南方人物周刊日前刊载纪实文章《“环保斗士”刘福堂受审 办案人员称刘案是铁案》:

环保斗士刘福堂受审记

书案

  10月11日早晨7点半,65岁的刘福堂被医护车送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这是他近期首次露面。两个多月前,病中的他在医院被海口市警方带走,随后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批捕,羁押在海南省司法医院,一直未予取保候审。

  9点开庭。穿着便装的刘福堂等4人被法警依次押入。身高近1米8的刘福堂步履蹒跚、双颊深陷、眼神黯淡。入座被告席前,他分别向审判席、公诉席、辩护席及旁听席鞠躬致意。

  被指控为“非法出版物”的5本书,分别为《绿色的梦》、《生态斗士刘福堂》、《天地良心》、《海南泪(一)》及《海南泪(二)》,主要是刘福堂关于生态环保的呐喊、他的政协委员提案以及参与海南环保事件的过程实录和评论。

  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指控,刘福堂没有取得国内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私自印刷图书,并销售、赠予他人,涉案图书共18000册,非法经营额44.4万元,其中已销售《天地良心》、《海南泪(一)》、《海南泪(二)》三书4034册,非法所得7.8万余元,属“情节特别严重”。

  “你出这些书,挣到钱了吗?”辩护律师询问。

  “我感到非常冤枉的就是这个问题。我要是为了赚钱就没必要出这些书了。”刘福堂浑身颤抖,双手撑住被告席钢管条凳,哽咽着说,十余年来,为宣传环保,搞调研,自己买书、印书、邮书,自掏腰包就花了二十来万,“说我营利7万多,但跟我所付出的相差非常远,其他那些钱全是我自己的工资,如果为了营利,我绝对不会干这种傻事。”

  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也承认刘福堂多年来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有很大成绩,但功就是功,过就是过;依据1998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书没有通过正规出版社走正规程序,违反关于不得买卖书号的规定,购买香港书号,私自印刷、发行非法出版物,就是非法经营犯罪。

  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称,涉案图书不是淫秽书籍,也非盗版书籍,更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刘福堂自费印书是为了宣传环保,不是出于营利目的,不符合非法经营罪主观要件;刘的行为也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予以行政处罚足以惩戒。

  “非法经营罪是行为犯,在主观方面并不要求行为人有营利目的,就像我们通常说经营人生一样,经营不一定都有营利目的。”公诉人比划着双手,答辩、微笑。

  庭审最后,刘福堂再度哽咽,自称与盗窃、抢劫杀人犯、经济犯一起坐牢,非常冤枉。“所谓非法经营罪因我而起,连累这么多人,我感到很抱歉。”刘福堂站起来,向一同受审的3名印刷厂经理和业务员深深鞠了一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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