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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的命运

http://www.CRNTT.com   2012-11-06 10:46:13  


 
  比起垃圾焚烧厂、精神病院等生活类和社会类邻避现象来,像PX项目这样的能源类设施邻避现象,在为广大地区的民众带来效益的同时,其外部成本却由设施附近的居民来承担,危及邻近地区居民健康,所以,它更会引起地方民众的反对。而鉴于此类邻避设施多建在城市近郊或边缘地带,它实际也是一个风险分配不公的问题,弱势地区和弱势人群承担了更多的环境风险,从而凸显了环境不正义。这就还需要我们从环境正义的角度来看待环境群体事件。

  对于发达国家来说,由于完成了工业化,不再需要从事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所以,即使出现邻避现象,对其国家发展也影响不大。但中国不同,如前所述,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有繁重的工业化任务尚待完成,不可能不上一些对生态和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另外,为社会公共利益之需,政府也应配置若干公共设施以提升社会、文化、经济等服务机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仅仅因为民众的反对和抗议,就不建相关项目,无论于国家还是民众的整体福利,都不利,造成双输。

  因此,如何避免邻避设施而导致社会冲突和群体事件,我们就不得不考虑。但有一点很清楚,采用强制、压制不同意见的做法肯定不行;也不能要求民众以“小我”来服从“大我”。在传统的政治话语中,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或集体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时,总要求牺牲个人利益而成全国家利益,不这样做,就是思想境界不高的表现,就是落后分子。此种解决方式在今天已不灵。从而,在发生环境群体事件后,政府不能仅站在自己或项目方的角度去要求民众,片面强调其社会公益方面的正当性,把出现冲突的原因归咎于民众的自私心态,如此,无疑会把事情搞砸。

  在当下民众权益高涨的时期,要从根本上减少邻避现象导致的环境群体事件,需要政府在进行项目决策时尊重民众的环境权,树立环境正义理念。政府的项目决策应建立合理且符合环境正义精神的决策模式,尊重所有人群的环境自主权和平等权,使各阶层尤其是利益相关方在政策制定中享有平等的参与权,消弭环境政策在程序上、地理上以及社会上的不公平,并给予受项目环境影响的民众合理而充分的赔偿及身心补救。

  长期以来,我们的做法是,政府在规划会产生环境污染的项目时,过于注重“经济”(服务范围最大)与“效率”(运行成本最小)原则,而忽略了邻避设施设置导致环境冲突的本质,忽略设施本身造成的环境非正义。这种决策模式与政府未能充分吸纳民意,引导公民参与,达到协商民主有直接的关联。因此,在关乎民众切实利益的地方经济发展和公共项目决策中,必须把利益博弈机制引入决策程序,推进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群体对决策的参与,不能把民众排斥在政府决策之外,成为一个被动的旁观者。民众参与的好处,在于形成集体意识,产生向心力并强化认同,它赋予政策和决策一种合法性,此后即使在项目建设中产生大的生态危害,政府也无须独自承担责任。

  目前来说,环境决策的利益博弈与民众参与可藉由政府信息公开、民意调查、召开听证会以及其他协商式民主的机制,来提高民众的自愿性,促使政府、专家以及民众之间能够寻求政策的共识基础。

  除了在决策中尊重民众环境权及听取民意外,还可从环境评价入手通过完善环评制度来解决迫在眉睫的政府公信力问题。当前我们对项目的环境评价基本是由政府的环评机构所垄断,很多时候,环评只是走过场,成为论证政府决策合理性的一个环节。环评在政府的决策中是不可缺少的,因为项目会产生生态安全与否,必须由具备专业知识的环评机构来评估。但公众之所以不相信环评,原因就在于,在目前的社会生态下,环评机构缺乏独立性,其结论易受政府的影响与左右。所以,需要大力发展身份相对独立的民间环评机构,当民众有异议时,政府或投资方可聘请中立的第三方环评机构来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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