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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汇于民”与外汇再融资机制的建立 | |
http://www.CRNTT.com 2013-01-18 11:16:06 |
第一,如果从外汇储备在适度风险下的保值增值出发,外管局自己经营并主要持有主要国家主权债并无不妥,何必劳师袭远,以甚至更低的回报率来实行外汇再融资?根本目的还是实体经济需要。如果外汇储备经营的战略目标性更强,盈利性是次要目标,那么再融资优于信托经营,因为前者更强调根据企业海外经营或布局需要实行对外汇资金的自主经营,后者则更强调收益率——这似乎是很多学者愿意指责外管局的地方,也恰恰是外管局最委屈的地方。既然外汇储备是中国企业造就的,那么以低的再融资利率向企业让利,不也符合让利于民的政策初衷吗? 第二,从外汇储备多元化经营的角度出发,未来扩展再融资到更为广义的固定和浮动收益资产组合不失为发展方向,毕竟,同时给储备资产经营者、金融机构和各类实体经济部门以金融品种选择权,肯定优于单一的交易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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