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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路径

http://www.CRNTT.com   2013-02-21 08:39:20  


 
  近期对融资平台的调控,确实着眼于带给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近年来,在融资平台贷款被迫压缩规模之后,地方政府变相通过将地方债务转至银行表外,如通过城投债、信托等形式继续扩张。实际上,财政部等四部委之所以在2012年最后一天出台《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就是考虑到有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有抬头之势,如违规采用集资、回购(BT)等方式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等。在对影子银行持负面看法居多的监管思路下,过分膨胀的政府融资平台表外融资被列入风险重灾区。

  文章认为,与其他国家比,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并不高,并且严厉的整顿已使得地方融资平台更趋规范和透明。虽然今年受到诸多风险要素的影响,但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短期内仍然可控。归根结底,这是基于两方面的判断,一是中央对地方具有较强的谈判能力,政策和监管措施的执行力能够保障,二是虽然政府的“资金流量表”和“收支表”出现压力,但是其“资产负债表”仍比较健康,这也是国内外各界对于融资平台背后政府“隐形信用”的信心来源。

  需要承认的是,这两方面要素无法彻底解决风险的积累,只是把应对风险和危机的时点推后,这是中长期内必须关注的问题,也是加快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改革的动力所在。在中国目前的制度环境下,地方承担的各种债务最终由中央财政负责清偿。因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本质上应归因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权问题。迄今,应对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措施,主要是以金融措施为主,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只有转向“财政为主、金融为辅”的政策思路,围绕地方政府投资职责的优化、中央与地方财权的重置等来促进改革,才能使相关风险真正被限定在可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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