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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需内生于经济发展 | |
http://www.CRNTT.com 2013-05-30 08:57:34 |
证券时报发表财达证券宏观分析师宣宇博士文章称,长期以来,中国城镇化走的是一条低成本规模扩展之路,“人的城镇化”严重滞后。数据显示,本世纪头10年,国内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展了50%,而城镇人口仅增加了26%。中国城镇人口中有10%~15%的农民工及其家属,他们并不享有城镇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因此“真正”的城镇化人口大约只增加了11%。过低的城镇化成本导致过度的城镇化冲动,城镇化边界被无限制放大,一些地区甚至根本没有产业和就业支撑,造成许多“空城”和“鬼城”,这不仅浪费了大量耕地资源,同时也积累了资产泡沫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文章认为,要实现新型城镇化,必须将城镇化进程内生于经济发展,将城镇化与经济发展阶段及其过程紧密结合,让“人的城镇化”成为经济发展的内在约束性指标,即要将满足条件的劳动者均纳入当地社会统筹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同福利”的公共服务均等化。 内生城镇化进程是实现“人的城镇化”的必然途径。人的城镇化,本质而言就是要让为当地城镇化做出贡献的劳动者(当然包括农民工)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比如享受住房、医疗、养老等保障。当前,地方充分汲取了外来劳动者的劳动力红利,获得了巨大收益,但并没有给劳动者付出应有的成本。这种收益和成本不对称将部分成本的“负外部性”推给了社会,这种“超额”收益是地方城镇化冲动的根源。 以北京为例,如果为那些对北京做出贡献的劳动者赋予应有福利保障,那么应该为满足条件(如在京务工年限及贡献度)外来务工者提供起码的教育和公租房福利,同时也应该分摊他们的医疗、养老成本(理论上可按一生有效劳动时间分摊)。这样一来,经济发展成果便能以直接、公平的方式真正惠及全体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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