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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免责书”把大学阉割成古代梨园 | |
http://www.CRNTT.com 2013-09-17 14:49:35 |
自杀免责书”把大学阉割成古代梨园 9月15日,广东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5000多名新生报到。他们进入校园的第一件事就是和校方签订《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协议书第三章第二十七条共列举了5种由学生承担责任的情况,其中包括“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南方日报 9月16日) 想上大学得先签订一份自杀免责书,这样的规定在三纲五常时代出现过。梨园拜师时学生先签订卖身的“关书”,如果学生在学艺期间遭遇天灾人祸、车轧马踏、投河觅井、悬梁自尽,按照“关书”规定听天由命,和师傅以及梨园社团不相干。这种不尊重学生生命和尊严的陋习,随着社会进步早丢进了历史垃圾堆,没想到90后竟然会目睹其魅影重现。 东莞理工此种冷漠推卸责任的做法,让家长、学生和社会尤其感到心寒。虽然大学生意外事故不可避免,可仍应最大程度布置预防,如果学校把要求学生签自杀免责书的努力用到预防自杀上,也许就能挽救不少花朵一样的青春生命。可是,学校只想着如何免责,而非尽力干预自杀事件,如此自私的做法说明学校管理制度的愚蠢,因为从情、理、法各方面较真,学校都推卸不了自己的责任。 学校病急乱投医的无措,其来有自。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大学校园已然成为这样的矛盾体。每天总能看到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的新闻,这种直观印象得到调查数据的支撑。关于大学生自杀念头,调查数据因样本不同最低为25%,最高达40%。东莞理工体育系官网在去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日”发文,专家表示大学生自杀率在十万分之二到十万分之四。《2009年上海高校大学生安全情况通报》发布称,当年因自杀等非正常死亡占上海高校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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